笔趣阅 > 历史小说 > 重生南非当警察 > 第五十四章 吃货
  需要强调的是,初来乍到的菲丽丝并不清楚开普敦的房价。

  但是那并不代表菲丽丝不知道100英镑值多少钱。

  “价值100镑的房子!亨利你完了,居然会认为一套价值100镑的房子很棒,居然还认为我会很满意,看看你现在堕落成什么样子?在伦敦租一套还过得去的房子,一年的租金都不止100镑。”菲丽丝的不满在于,亨利居然认为一套价值100英镑的房子就能满足她,这——

  看不起人是吧?!

  “我不知道你满意的房子是什么样,但是我可以保证,如果这家伙的房子是在伦敦,那么100英镑一年肯定租不到。”亨利决定带菲丽丝去看看罗克的房子。

  不能忍啊不能忍,嫌弃老哥的家脏乱差也就算了,居然嫌弃老哥的审美,别拿警长不当干部。

  罗克这次倒是没有阻止,房子让人看看又不会少块肉,更何况,罗克有一种预感,只要菲丽丝见到罗克的房子,那么菲丽丝肯定不会住在亨利这里。

  菲丽丝也确实是这么打算的,所以出门的时候,菲丽丝没忘记请罗克帮忙拿上自己的行李箱,哪怕住旅馆,菲丽丝也不会住在亨利的猪窝里。

  是的,请罗克帮忙。

  见到哥哥,菲丽丝肯定是不愿意拎东西的,亨利更不愿意,其实罗克也不愿意,但是,谁让菲丽丝长那么漂亮呢——

  连罗克这种二十一世纪见惯了美女的人都感觉惊艳,当然了,罗克在二十一世纪是在网络上见惯了美女,这么说吧,上辈子那几个被称为“三千年一见”、“四千年一见”的美女,和菲丽丝一比也就是村花级别。

  其实罗克也能理解,之所以“三千年一见”或者“四千年一见”,纯粹是因为见得少。

  和亨利一样,菲丽丝下了马车以后,也对罗克价值100英镑的豪宅感到震惊。

  不过这种震惊没持续多久,因为很快菲丽丝就仿佛发现了一个事实:“亨利哥哥你是混的有多惨?100镑就能买到这么棒的房子,你连100镑都没有?”

  嗯,真香!

  “这房子卖100镑是有原因的——走开大块头,不要靠近我——这房子是凶宅,房子里死过人的,所以拍卖了好几次都没有卖出去——你好,贝拉——我也不知道这房子这么好,那些人大概和我一样,听到这是凶宅,根本就不知道这房子是什么样,所以说这家伙命好。”亨利絮絮叨叨,比安东的嘴都碎。

  “凶宅又有什么关系?我不怕,我有加斯帕主教给的护身符!”菲丽丝信誓旦旦,反手从衣领里拽出来一个银白色的十字架。xbiquyue.com

  真白!

  嗯,十字架白,和菲丽丝的脖子没关系。

  “现在你当然不用怕,罗克已经使用了来自东方的神秘巫术,破除了这栋房子里的诅咒,贝拉一家都住在这里,他们也没事。”亨利单纯的很,罗克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客厅里的“泰山石敢当”在熠熠生辉,虽然亨利不知道这几个方块字是什么意思,但是那并不影响这东西给亨利的信心。

  和亨利的家相比,罗克的家就太奢侈了,一个客厅的面积,就有亨利的整栋房子大。

  这房子确实是不错,客厅的挑高大概在五米左右,既没有教堂那么高,又不会矮到给人压抑感,毕竟客厅的空间足够大,天花板上绘有《圣母升天》组图,三米高的落地窗顶部是半圆形,内侧的大理石墙壁上雕刻着云纹,暗金色的窗帘用金线绣着精美的图案,洁白的纱帘并没有收起,微风吹过洋洋洒洒,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温暖的阳光透过窗纱照射在菲丽丝身上,菲丽丝顿时昏昏欲睡,只用了一分钟,菲丽丝就爱上了这里。

  这里给菲丽丝的感觉,就像是她在英国的家。

  “菲丽丝,别睡在客厅里,我让贝拉给你收拾个房间,你去房间里好好睡。”亨利突然心疼起来,毕竟菲丽丝还不到20岁,在海上又连续飘荡了半个多月,天知道菲丽丝是怎么熬过来的,这年头的旅途可不太平。

  “别吵我,让我好好睡一觉,我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好好睡一觉了。”菲丽丝已经闭上了眼睛,迷迷糊糊的向亨利挥挥手。

  亨利无奈,和罗克面面相觑,两脸懵逼。

  “怎么办?洛克,菲丽丝已经爱上了这里。”亨利无奈摊手,就算菲丽丝没有爱上这里,她也已经打算赖在这里了。

  更何况,亨利也不想菲丽丝住在自己的狗窝里,虽然狗不嫌家贫,亨利自己住在那样的房子里怡然自得,并不意味着亨利也愿意让菲丽丝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别看亨利和菲丽丝经常互相伤害,但那只是他们之间相处的方式,亨利毫无疑问是爱菲丽丝的。

  “嗯,如果菲丽丝要住在这里,那也不是不可以。”罗克的表情有点为难,只住菲丽丝当然没问题,如果再加上一个亨利就太多了,家里地方小,住不下太多人。

  “做梦!”亨利一脸鄙视,大家都是大猪蹄子,谁都别算计谁。

  “得了亨利,我对菲丽丝没兴趣,我更喜欢艾达那样的成熟女性,菲丽丝还是个孩子,别把我想的太不堪。”罗克一脸正气,更难听的话还在后面呢:“干巴枯瘦柴火妞,也就你亨利当宝。”

  只是罗克千算万算,都没有想到他的话刚刚出口,菲丽丝的眼睫毛就动了下,开玩笑,只是昏昏欲睡而已,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怎么可能睡得着哦。

  “滚蛋吧你,我要是信了你才是见了鬼,不管你怎么想,从现在开始,这栋房子就是我的了,你花了一百镑是吧?我给你两百?”亨利大方,一转手就翻倍,这下满意了吧!

  “放屁!两百英镑就想买?我从买下来之后,为了改造花的钱就不止两百了,两百英镑,只能把咱们昨天喝下午茶时用的那套艾瑞斯骨瓷卖给你。”罗克才不傻呢,这房子别说两百,一千也不卖。

  “下午茶——什么下午茶?”菲丽丝好像在睡梦中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也是个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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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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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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