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前程的话,让所有人又是一震。
刚才只顾着看那辆红色的车漂亮,忽略了人家有两辆车呢。
两辆小汽车是什么概念?
现在农村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家庭,连一辆自行车都没有。
就是在城里生活的人,很多家庭也只有一辆自行车,通常都是当家的人骑,其他家庭成员只能轮换着骑。
这还必须在当家的人不需要的时候才行。
就拿康美嘉来说,她家就只有一辆自行车,而她平时上下班都是走路的。
她家现在还是她爸当家,挣的钱最多,自行车自然归她爸骑。
吴静家的条件比较好,倒有两辆自行车,她平时上下班也是骑自行车的。只不过她的那辆自行车也骑了两三年了,也没想过要换一辆新的。
毕竟,一辆新自行车要两百多块钱,差不多要她两个月的工资。
再看陈淑亭呢?
人家先是开了一辆三菱帕杰罗,还只开了两个月,就又换了一辆新的。
虽然还不知道这辆新车是什么牌子的,要多少钱,但看起来就比她以前开的三菱帕杰罗要贵。
三菱帕杰罗的价格他们打听过,要二三十万呢!
想想人家小汽车都换了一茬,自己还骑个破自行车几年都舍不得换,吴静就觉得气馁。
李宝山倒是有自己的自行车,毕竟他在纺织厂工作了这么多年,有点小积蓄。
可他那辆自行车,说起来都是泪。
当初买的时候就是买的一辆二手的二八大杠,一骑就是十几年,车轱辘和零配件都几乎换了个遍。
现在他的二八大杠跟他的人一样沧桑,却还当作心头宝。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想起这些,李宝山更坚定了要去沈千三家走动走动,说什么也要给退休后谋个来钱的活儿。
哪怕沈千三之前对他不咸不淡,但他也不在乎。
为了生活放下面子,不丢脸。
更何况,沈千三虽然看起来不好说话,但这几天他观察了,陈淑亭可是一个老好人。
走不通沈千三的路,那就走陈淑亭的道。
反正他是打定主意了。
办公室的几个人中,只有周灿有一辆嘉陵125的摩托车。
他的家庭条件也算好,不仅工资不用上缴给家里,还能从父母手里再要点,因此买了一辆摩托车。
他正是凭着这辆摩托车才有底气追求康美嘉的。
以前,他觉得有一辆嘉陵125真是要多拉风有多拉风,可现在看了陈淑亭的那辆红色的新车,瞬间就觉得嘉陵125不香了。
还得有钱啊!
周灿心里仿佛有一道火焰被点燃,想搞钱的念头比任何时候都强烈。
有了钱,也买一辆跟陈姐一样的车,那开出去什么样的美女追不到?
这一刻,他再看康美嘉,顿时觉得女人简直就是他通往赚钱路上的绊脚石。
哦,不!
周灿立马否决了自己片面的看法。
嗯,也只是像康美嘉和吴静那样的女人,才是他赚钱路上的绊脚石。而像陈淑亭陈姐那样的女人,则是他走上赚钱道路的灯塔。
以后,要把陈姐当亲姐姐才行。
周灿再次下定决心。
陈淑亭不知道,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办公室的几个人看见她的新车后,每个人的心里会产生这么大的变化。
当然,沈千三也不知道。
他听了段前程的话后,淡淡的道:“段厂长开玩笑了,车嘛不就是一个代步的工具,工作需要而已,说不上什么大手笔。”
对他而言,的确如此。
但这话落入其他人的耳中,都只会觉得他x!
不是装,是真x!
因为所有人都觉得他有那个实力。
吴静、康美嘉和李宝山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周灿却兴奋了!
“大丈夫当如是!”
这一刻,他脑中全是这句话。
男人,就应该活成像沈千三那样。
不,是像“姐夫”那样!
毕竟,陈淑亭是“我姐”!得管沈千三叫“姐夫!”
可怜沈千三不知道,他又“被姐夫了”,又多了一个便宜小舅子。
不管其他人的心态,段前程听了沈千三的话,笑着道:“还是沈老板的境界高,我是拍马也赶不上的。”毣趣閱
沈千三摆摆手,“不说这些虚的,段厂长你忙吧,我先走了!”
他可没闲心在这里一直听段前程溜须拍马,回家还有正事要办呢。
段前程连忙说道:“好的,沈老板慢走,下次一定要给机会,让我做东!”
沈千三没答应,也没推辞,应付一句便招呼陈淑亭走。
习惯性的,陈淑亭拿出车钥匙,朝保时捷944走去。
“老婆,坐我的车,等会儿我送你回来!”沈千三叫住她,说道。
陈淑亭这才反应过来,反正是一起回家,一会儿还要去槐花路的工地,是没必要开两辆车。
她倒是想开保时捷。
毕竟是才上手的新车,还只早上开了一趟,还没开过瘾呢。
不过沈千三都说了,她也只好同意,说道:“那好,你一会儿送我回来。”
沈千三笑着道:“有接有送,再接不难!肯定准点把你送回来!”
陈淑亭展颜一笑,坐上了沈千三开的三菱帕杰罗。
他们夫妻俩随意说的玩笑话,落在段前程、周灿、李宝山、吴静和康美嘉几人的耳中,那就是撒了大把的狗粮。
好像一瞬间吃饱了,连去食堂吃饭的想法都没了。
就比如吴静,她突然说道:“你们去食堂吧,我不吃了!”
转身朝办公室走去。
当然,沈千三和陈淑亭并不知道这些。
陈淑亭坐在沈千三的车上,直到出了纺织厂,才终于问道:“对了,你又要一万块钱是装修买材料要用的吗?”
“不是!”沈千三老实的说道:“是给装修工人每个人发五百块钱,然后工地开火做饭,要给李静一个月买菜的钱。”
对给买菜的钱,陈淑亭没什么意见。
这是必须花的。
但她有点不明白,为什么要给每个工人发五百块钱?
迟疑了一下,她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不是今天才开工吗?”
“怎么就要给他们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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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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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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