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好多好吃的。”
“我还要吃!”
看着餐桌上的精美菜肴,兮兮大眼睛烁烁放光,可能是遗传了父亲的基因,小丫头是个小吃货来着,虽然已经在幼儿园吃过晚饭了,但看见桌上的美食还是跃跃欲试的舔了舔嘴唇。
“真是个小馋猫!”
李曼妮笑吟吟的把兮兮抱到了椅子上,开始给三人盛饭,她自己饭量小只盛了半碗,给兮兮盛了小半碗。
然后她又拿起一个大碗想要把米饭填满。
“曼妮,我自己来吧。”
杨浩赶紧把饭碗抢了过来,只给自己盛了半碗饭。
虽然对于系统任务持有怀疑态度,但杨浩还是决定试一试,反正即便没有系统任务,他也是要减肥的。
其实杨浩婚前并不胖,是标准体重,不过婚后的前两年事业顺风顺水,又有兮兮这个小天使的降临,那时的李曼姝也是“温柔贤惠”,日子滋润的杨浩两年时间爆肥了五十多斤,体重直接超过了两百斤。
眼下他的体重是192斤,距离巅峰期已经瘦了十几斤。
“姐夫,是这些菜不合胃口吗?”
见杨浩只给自己盛了半碗饭,李曼妮轻轻蹙了蹙眉头,她家境不好,来自小县城,自从姐姐和姐夫结婚了之后家里条件才好了起来。
如果不是姐夫的资助高中时期她根本没钱上昂贵的补课班,估计也就考不上江城大学这样的全国重点大学了。
而且她大学四年的学费、生活费也都是姐夫在出。
当然了,那些钱都是通过姐姐李曼姝手给她的,但李曼妮不是糊涂人,姐姐又不工作哪来的钱,归根结底所有钱都是姐夫出的。
而且这个姐夫不光资助自己上学,还出钱给她父母在老家县城买了大房子。
可以说他们一家子都是受了杨浩恩惠的。
所以对于杨浩这个姐夫,李曼妮是充满了感恩之心,也就很鄙视姐姐的做法,为此还跟姐姐大吵了一架,这个月都没有过任何联系。
这会儿见姐夫似乎对自己做的菜不太感兴趣,李曼妮自然有些小失落,心里默默盘算着以后有机会还是要多练练厨艺。
“曼妮,你别多想,我是要减肥。”
“毕竟是奔着四十岁去的人了,体重可不能继续超标了。”
看出了这位前小姨子的小心思,杨浩笑着解释。
“哦,是这样呀。”
李曼妮眉头舒展开来,笑嘻嘻的说道:“姐夫你个子高,其实也不算太胖,反而给人一种魁梧的感觉。”
“行了,就你这丫头会说话!”
“都192斤了,还不胖呢!”
杨浩笑着摇摇头,夹起藕片细细咀嚼。
而一旁的兮兮则是嚷嚷着吃肉肉,李曼妮把已经熟透的蹄膀肉夹了一大块放到小丫头的碗中。
兮兮立即美滋滋的吃了起来,嘴唇油汪汪的,很是可爱。
蹄膀是江南和西南一带的称呼,在北方这东西叫肘子。
想吃肉的时候来一个大肘子,那是最解馋的。毣趣閱
“最近工作还顺利吗?”
吃了几口饭,杨浩开口问道。
“还好吧,每天就是跑新闻,不过那些新闻都挺无聊的......”
提起工作李曼妮轻轻努了努小嘴,也不是说不满意,主要是她这个记者和想象中的记者差距有点大。
想象中的记者采访对象都是一些名人政要,出入的也是高端场合。
可她最近跑的新闻都是什么农民工讨薪、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纠纷,楼下安了震楼器之类的事情。
要么被一群农民工围着诉苦,要么被一群大爷大妈围起来当法官用,双方争的面红耳赤,夹在中间的她有时候还会被口水溅到......
只能说小记者太难了,没机会跑什么有价值的大新闻,只能在一些鸡零狗碎的小事中消磨着曾经的新闻梦。
但李曼妮也明白,她就是一个在实习期的小记者,那些大新闻暂时是不可能轮到她的。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慢慢来吧,我相信有一天你这个小丫头会蜕变成李大记者的!”
杨浩笑呵呵的出言安慰。
“姐夫,我不是小丫头了,下个月就22岁了。”
李曼妮努着小嘴纠正。
“好吧,大姑娘了!”
杨浩下意识的看了看坐在自己对面的前小姨子,总有些恍惚的感觉,因为姐妹俩长的还是比较像的,现在的李曼妮身上依稀有当年李曼姝的影子。
他认识李曼姝那一年,对方就在读大四,平时勤工俭学在他的火锅店兼职。
当初杨浩之所以很快就认定了对方也是觉得李曼姝是个很懂事的姑娘,知道帮家里分担。
但终归还是看走了眼。
而目前看来李曼妮似乎和姐姐不同,至少她是知道感恩的。
当然,人总是会变的,也许等她工作几年之后也会被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物化吧。
其实拜金不算错,每个人都想日子过的更好。
但拜金不能没有道德底线,不能去伤害无辜的人,否则那便是伤天害理了。
杨浩坚信这世界上是有报应的!
所以无论之前做生意,还是生活中的为人处世,他都会守住自己的底线!
何况他是有女儿的人,不为自己,也要为兮兮积德。
套用网络上比较流行的那句话:虽然这世界千疮百孔,却总有人在缝缝补补。
感觉到杨浩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自己身上,李曼妮颇为害羞的低下了头。
对于这个姐夫,她的感情有些复杂,起初她以为自己只是感恩。
但最近她总会回忆起十六岁的那一年,杨浩第一次去他们家时的情景。
那一年杨浩29岁,身材还没有发福,火锅店生意红红火火,正是他意气风发的时候。
他高大帅气,风趣幽默,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母亲也会有意无意的叮嘱她,以后要找男朋友就找姐夫那样的。
以至于上大学的时候虽然有不少追求者,但李曼妮一直把当年的杨浩作为参照物。
结果就是没能遇见让她怦然心动的男生。
所以对于李曼妮来说,这个曾经资助过他们整个家庭的姐夫,不仅仅是恩人,也是她青春懵懂时,心目中的那道白月光。
是真真正正的白月光,因为他照亮了李家那个贫困的家庭,让他们家的生活环境有了巨大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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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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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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