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烨带上新买的手表,这个年代的东西质量没得说,就是设计丑了点,不过他也不挑,能用就行。
把衣服在炉子边上烤热,然后拿进被子里穿上,暖烘烘的,好舒服,穿好之后才下地穿鞋。
等他们俩洗漱收拾完于贵也到了,还带来一个女人。
“宋老弟,你们起得挺早啊。”于贵拉着女人进门,“这是我爱人,她叫钱雪梅。”
钱雪梅是个大高个儿,颧骨高吊眼梢,据说这种面相的人很不好相与。
她进门之后就双手叉腰,两条大长腿微微岔开,很像鲁迅笔下细脚伶仃的圆规。
“嫂子好!”宋烨和宋海霞齐齐出声。
钱雪梅没有说话,而是开始上下打量宋海霞,面色十分不好看。
宋烨皱了皱眉,对她的印象大打折扣。
于贵有些尴尬,在家他都跟媳妇说好了,要对人家热情一点,她满口答应,怎么到这儿却一副捉奸的样子?
“宋老弟,你和老妹还没吃饭吧,我从家里带了馒头粥,还有咸菜,不嫌弃的话就吃一点儿。”
于贵手里拿着一个食盒,看起来旧旧的,不过很干净。
宋烨点点头,“谢谢于哥,麻烦你了。”
“捎带手的事儿,麻烦啥!”见宋烨没拒绝,于贵乐呵呵的把食盒放到柜台上,拿出两套碗筷,然后是一盘馒头,一碗咸菜,最后端出一个扣着盖儿的大碗。
宋烨也不客气,给自己盛了一碗粥就开始唏哩呼噜的吃。
宋海霞看他吃得挺香,也过来拿起一个馒头。
钱雪梅见他们这么不把自己当外人狠狠翻了个白眼。
宋海霞吃得正欢,忽然看见宋烨手腕上的表,二哥什么时候买的表?他不是早上还问她几点吗?
宋烨见她半天都不动就问,“老妹,你咋不吃了?”
宋海霞抬头瞅他一眼,“二哥,你买表了?”
“嗯,昨天买的。”宋烨抬起左手看看时间,现在还没到七点,他们应该能赶上8点的客车。
宋海霞吧唧吧唧嘴,手表呀!她也好想要!
“老妹,你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宋烨见她那羡慕的样子轻笑出声。
宋海霞下意识擦了一下嘴,反应过来她跺了跺脚,“二哥!你又欺负我!”
宋烨伸出大手压在她的脑袋上,“好了别生气,二哥逗你呢,你看着是什么!”
他说完就从自己的兜里掏出一个亮闪闪的东西。
“呀!好漂亮的表!”宋海霞惊呼出声,满眼欢喜,赶紧戴在手腕上左看看右看看,怎么都看不够。
宋烨摸摸她的头,能不漂亮吗,这是他花了100积分买的,现在这个年代要卖到500块的表。
500块呀!虽然对宋烨来说还不够一天赚的钱,但这可抵得上普通工人六七个月的工资了。
“喜不喜欢?”宋烨问。
“嗯!”宋海霞连连点头,“超级喜欢!谢谢二哥!”
宋烨宠溺的看着老妹笑得像个傻子,连饭都顾不上吃了。
钱雪梅看见那个金光闪闪的手表心里疯狂冒酸水。
她早想买一块手表了,可惜于贵只会做馄饨,根本赚不了几个钱。
于贵只有一个妹妹,她嫁人后过得不好,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所以老娘住院这么长时间,医药费全是她家掏的,于贵有时候还会偷偷接济妹妹。
自己家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哪儿还有钱给她买这种奢侈品。
是的,对于他们家来说手表就算奢侈品了。
宋烨很快就吃完早饭,他拉着于贵把屋里的规划和需要注意的问题说了一遍,颇有点儿大老板的味道。
于贵耐心听着,频频点头,像个听话的小学生。
钱雪梅见自己男人在宋烨面前就像孙子一样,心里更加不痛快。
“马上开春了,今年就先烧炉子对付着,明年不管店搬不搬都必须安暖气,到时候……”
“那安暖气的钱谁出?”宋烨还没说完就被一个声音打断,说话的正是钱雪梅。
宋烨皱眉,“当然是我来出,所有设施都归我管。对了于哥,合同里写了,店面租金也是我来付,现在就把钱给你,这是兑店协议。”他说着拿出300块钱。
“不用不用,宋兄弟,你每天给我分那么多钱,这点儿房租还是我来付吧!”于贵连连摆手。
他不想要,但钱雪梅可不管那个,立马把钱从宋烨手里抢过去了,她拿着钱笑得花枝乱颤,恨不得亲上几口。
于贵无奈摇头,这媳妇也太丢人了,他只好签下兑店协议。
宋烨把协议收起来,“那于哥,这里交给你,我和老妹就先走了,年后我再来给你送货。”
“等等!”于贵还没来得及说话钱雪梅就先打断他们。
宋烨压了压火气,“嫂子还有事儿?”
钱雪梅撇着大嘴,“你唬得住于贵可唬不住我,水果利润肯定不只这么多,我们只分半成不行!”
“再说我们两个人干活儿,怎么能只拿一个人的钱?合同必须重新签,赚来的钱我们至少得拿一半儿!”
宋烨挑了挑眉,“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还拿一半儿,你掉钱眼儿里了吧!”毣趣閱
“我带着于贵大哥做买卖,那是我们的交情,和你有什么关系!是我叫你来的吗?真没见过你这样的!”
钱雪梅扬起头,“我不管!就要一半儿,要不然我和老于就不跟你合伙了!这是我的店,我说了算!”
宋烨觉得非常好笑,“你搞清楚,我刚才和于贵签了兑店协议,钱你也收了,这家店现在是我的!”
“于贵是我的合伙人,他可以享受分红,而你只是个临时工,每天5块钱工资,如果干得不好我还会辞退你!”
“现在我宣布,你这个临时工不合格,以后永不录用,请你赶快离开我的店,不准再踏进来一步,否则我会把你扭送派出所!”
钱雪梅气得直跳脚,“你!你凭什么这么霸道!”
宋烨挺了挺胸膛,“就凭店是我的,就凭货在我手里!凭我随时都可以换掉于贵!你到底哪里来的自信威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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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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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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