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吴淞口码头。
上百条太平洋型或新大陆型的大帆船,已经在黄埔江上排出了长队,等着水轮驱动的拖船把它们一一拖到吴淞口军港的泊位上。
吴淞口的码头边上,数以万计的蒙古人,哦,应该是殷家人正拖家带口,扛着行李,在排队登船。因为今儿有大人物前来送行,所以码头外面戒备森严,穿着胸甲,肩着线膛枪的近卫军五步一岗,十步一哨,立得笔直。
现在要出海的是最后一批“迟到的殷家人”了......他们本来应该在两千六百年前就去新大陆的——在如今大明天朝及下属各藩国的史籍当中,商方、殷家在北美那就是自古以来!唔,都是官方正史记载的,而且还做旧了,一定不会错的。另外,各种文物古迹也在加班加点的弄了。商都古城“修复”工程和殷都古城的“修复”工程也搞起来了。还有什么两千年前的“轟”器,一千年前的“大轟”,五百年前的“雷”器,都已经埋进土里面了,就等着考古挖掘了。
另外,朱和墭还让人准备了许多龟甲,还在上面刻了字,也都送去美洲然后埋进土里面了!
总之,他们西方人是殖民美洲,而商方人则是自古以来——这个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商方是没有殖民原罪的!而且商方占据的地盘上也没有多少印第安人......www.xbiquyue.com
在码头上面,朱和墭和阿努这对当父母的,正陪着“迟到两千多年”的儿子信步而走。当他们从那些“殷家人”身边经过的时候,所有的殷家人都会下跪行礼,大喊:“圣上万岁,汗王千岁!”
而年方十五六岁,个头却已经长得比阿努还高些(阿努可是個大码,身高有一米七五左右)的朱策凌,这个时候一身“大汗装”,还用一副高高在上的派头,冲着那些下跪的“殷家人”频频点头示意。
朱和墭看着这个又高又壮的儿子给阿努虽然书读得一般般,但是却给阿努培养得很有一点当首领的模样,也对阿努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阿努此时全部的注意力都在儿子身上......儿子这回要远行万里,而且这辈子都不一定能再见面了!当娘亲的心里面肯定是舍不得的。不过她的表现还是要比大波玲送别朱怡镁的时候好多了,还维持着笑脸儿。那大波玲都哭晕过去了,还闷闷不乐了好些日子,怎么哄都哄不好,最后朱和墭只好答应把老十一朱怡铃留在大波玲身边,她这才又露了笑脸儿。
不过话说回来,在朱和墭的一群妻妾当中,论起政治智慧、军事才能,阿努称第二还真没人敢称第一了,现在就不知道朱策凌能从他娘亲那里继承到多少军事和政治方面的天赋了?
想到这里,朱和墭就嗯咳一声,问朱策凌道:“策凌,朕且问你,你到了新大陆后的第一要务是什么?”
朱策凌笑道:“回禀父皇,孩儿到了新大陆后的第一要务是把蒙特祖玛王的女儿抢来当老婆!”
“什么?”朱和墭一愣,转头看了眼阿努,阿努则是一脸心虚的样子,还下意识的伸手去捂屁股!都是当奶奶当外婆的人了,还这么皮......
“阿努,你教他的?”朱和墭问。
“父皇,您可别冤枉娘亲。”朱策凌还护着他娘,还是个孝子,只见他一本正经地说:“是三哥写信和我说蒙特祖玛王的女儿詹妮佛是个极出色的美人儿......他在打破墨西哥城的时候亲眼见过的,所以让我到了新大陆后就把她弄到手里!”
哦,原来是朱怡镁那混小子在带坏兄弟啊!不过蒙特祖玛若真有这么一个漂亮女儿,策凌娶了她也没什么不行的......毕竟商方、殷家的底子还是薄了,没个几百万国族人口,很难说在新大陆的形势已经稳了。所以王室和邻国联姻,还是很有必要的。
朱怡镁的二王妃是路易十四的女儿,算是和法兰克联了姻。如果朱策凌再把蒙特祖玛的女儿给娶了,那么阿兹特克和商方、殷家也是姻亲了。
想到这里,朱和墭点点头道:“你三哥相中的女人是错不了的,朕回头给你三哥写封信,让他安排一下。那么策凌......你的第二要务是什么?想好了吗?”
朱策凌摇摇头道:“没想好......父皇,您还知道新大陆哪儿有美女?”
啊,还想美女呢?这都随谁啊!
朱和墭又瞪了眼阿努,阿努则是一脸的冤枉,这事儿不怨她......而是要怨某个小小年纪就想把自己的“大波老师”给搞上手的男人!
这叫有其父必有其子啊!
朱和墭也知道自己这儿子的军事和政治才干有限,于是他也不跟儿子打哑谜了,而是直接面授机宜道:“策凌,你要记着,等你到了新大陆后,除了和蒙特祖玛联姻,就要指挥一部分殷家部众沿着密西西比河西岸开始游牧......消灭沿途遇上的野牛群,还要尽可能的将遇到的印第安部落往密西西比河东岸撵!”
消灭野牛和驱赶印第安部落,当然都是为了清出更多的生存空间!
这也是朱和墭花那么大气力往北美运蒙古人的目的——游牧民族在占据生存空间方面的能力,可远远要比农耕民族厉害!
如果没有这些游牧的殷家人,靠种地开矿的汉人,别说三个万户,就算有三十万户,也就只能在北美西海岸的海岸边上铺开,都不可能深入洛基山脉。
而且由几十上百户农户组成的定居点也根本抵挡不住大平原上的印第安游猎部落的攻击!西班牙人在得克萨斯和新墨西哥等地就一直处于守势,完全没有他们在墨西哥和南美洲的威风。连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英国殖民者,也一直等到独立战争后才有余力向西开拓。
但是上万户的蒙古人,哦,是殷家人的集团游牧,可就不是印第安部落能抵挡的了。毕竟印第安的游猎部落是很难集中那么多人的......那么多人集中在一小块地盘上,可没足够的野牛肉可以供应!
所以殷家游牧部落的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他们在未来的许多年里,必然是大平原上的主宰!
当然了,前提是有人送他们过去,有人为他们提供线膛枪、左轮轟。
“父皇......”朱策凌点点头,又问,“为什么要撵?杀光了不是更好?”
杀光?
朱和墭闻言一愣,心说:“你可够狠啊!”
想到这里,他又望了一眼阿努——你教的好儿子!
他转回目光,又对朱策凌说:“在阿兹特克崛起之前,杀光了也无妨......但是现在不行了!你只管驱赶就是,自然会有人安排他们在密西西比河东岸落脚的。”
......
法兰西,凡尔赛附近的塞纳河畔,这个时候也有一对父子正在码头边上漫步。这里是一副大军出征的场面,大队大队的法兰克步兵正在默默地登上前往诺曼底的内河桨帆船。
两个衣着华丽,戴着假发,身上还散发着香水和多年不洗澡的体味混合起来的浓郁气味的男子,正肩并肩的在码头上漫步。其中一人长得有点挫的,正是法兰克的路易大帝。还有一个相当英俊的二十八九岁的男子,则是路易最出色的有名分的私生子曼恩公爵路易.奥古斯特.德.波旁——这个时代欧洲王室的合法婚生子女那真是没法看,也就罗刹国出了个大彼得,别的不是丑就是挫,而且大部分都很笨。但是那些王室私生子女却有许多俊男靓女,更不乏军事大家。
路易十四的私生子曼恩公爵就不知道比皇太子路易强多少了......根本没法比啊!
所以路易后来很想把王位传给他,不仅给了他继承权,还让他担任摄政和王家卫队司令官......什么篡位啊,靖难啊,就看着来吧!
可惜法兰西不是奥斯曼,更不是大明,容不得他一个私生子跳得太高。
而这一回,路易大帝则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使命交给儿子......这个使命就是出任新法兰西总督,去祸害美利坚!
“奥古斯特,你知道目前新法兰西最大的麻烦是什么吗?”路易一边走一边问儿子。
“父亲,您说目前吗?”曼恩公爵想了想,“那就是从得克萨斯迁移而来的印第安人了!”
路易哼了一声:“是被殷家人赶到密西西比河东岸的印第安人!那些人可真是虚伪,一边替印第安人仗义执言,一边却向他们挥动屠刀,驱赶他们离开家园......更可恨的是,阿兹特克人还教会了得克萨斯的印第安人游牧和农耕!”
原来帮助被殷家人驱逐的印第安人在密西西比河东岸落脚的是阿兹特克人。阿兹特克人是农耕民族,而且已经拥有了相当高超的农耕技术,也有比较强大的财力。
他们可以向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印第安人提供农具、种子,教会他们搭建御寒的房屋,可以保护自己的城寨,能够储存粮食过冬的仓库,以及可以更好捕捉野牛的弩机、铁制兵器和制作皮甲的技术。
可别小看这些帮助,对于过着游猎生活,在生产上极度落后的大平原印第安人而言,这些帮助简直就是给他们开了金手指!
那些印第安人本来是很难熬过北美大平原上时不时就来一下的“凛冬”——北美大平原因为缺少东西走向的山脉,所以当北极的冷空气南下时,就能畅通无阻的一路冲到墨西哥湾,沿途那是一片冰封雪飘,气温能一下落到零下几十度。
当然了,这种凛冬对白人,对商方人,对殷家人,甚至对吸收了白人文明的阿兹特克人而言,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北美再冷,还能有西伯利亚冷?毛子在西伯利亚都能把冻土挖开来种粮食!
但是对于大平原印第安人这个原始种族而言,时不时来一下的凛冬简直就是个“新手村的杀手”,根本不让大平原印第安部落发展出农耕文明,就直接给冻没了!
所以这块对白人而言是天选之国的土地,对大平原印第安人而言,却是个根本就闯不过去的“文明险关”......但他们如果在阿兹特克人的帮助下闯关成功,那么北美白人的麻烦就来了。
毕竟目前北美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依旧远远多于白人......如果他们可以战胜凛冬,那么他们的数量一定会迅速膨胀!而且拥有了简单的筑城技术和铁质武器的大平原印第安人将会变得很难消灭。
“父亲,那我应该怎么对付他们?”曼恩公爵皱着眉头,“靠着几千人的军队,我根本不可能消灭他们。”
“不能消灭......”路易十四连连摇头,“现在不能这么干了,阿兹特克崛起了,没有人可以用这种手段对付印第安人了!”
阿兹特克人对西班牙人的清算显然吓住了路易,他可不愿意步了利奥波德的后尘,更不愿意因为惹毛了阿兹特克人最后把半个新法兰西都搞没了。
“那我们应该怎么对付他们?”曼恩公爵问。
“你把他们往阿巴拉契亚山以东送!”
“什么?”曼恩公爵一愣,“往英格兰人的地盘上送?他们肯要吗?”
“肯的!”路易十四点点头,“他们现在需要印第安人,那个丘吉尔已经带着二三十万英镑去北美十二州当总督了......他们要招募印第安人去应付大明和阿兹特克人的调查。这个忙我们一定要帮!”
曼恩公爵轻轻点头,心说:“大帝果然是大帝!只是不知道这些印第安人迁移到东海岸后,会不会再挨了那些英格兰人的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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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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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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