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阅 > 历史小说 > 大明第一臣 > 第九十六章 常遇春的小故事
  刘聚怒气冲冲,他对常遇春已经很好了,每次抢劫回来,都分给他不少,大碗酒,大口肉,钱也不少,还帮着他娶了媳妇。

  人要知道感恩,要懂得知恩图报!

  正是要去庐州,打开抢劫新局面的时候,你这个急先锋怎么能走了?

  “常遇春,你可要想清楚了!山寨可是有规矩的!”

  常遇春呵呵一笑,什么规矩,不就是看谁拳头大,谁更狠吗!

  “刘大哥,俺还称呼你一声大哥。咱姓常的给你冲锋陷阵,打了不少恶仗,山寨的战利品,一多半都是咱姓常的打下来的。也算是出生入死,不欠你什么。到了今天,咱姓常的想好了,打算另寻个出路,好聚好散,不行吗?”

  常遇春皱着眉头,悠悠说道。

  刘聚气得咬牙,“什么好聚好散?你是打算把寨子的情形告诉滁州兵,对吧?你也要跟胡大海一样,去给姓朱的当走狗,对吧?”

  “对!”

  常遇春竟然一口答应,他眉头立起,看了看刘聚身边的人,怒喝一声。

  “怎么?你们还敢挡我?”

  常遇春这一嗓子可吓坏了不少人,身为寨子里的第一打手,常遇春的弓马武艺,绝对是第一位的,而且还是没有第二那种。

  跟他拼命,不想活了!

  这帮人纷纷往后退,不敢和常遇春对视。

  其实坦白讲,常遇春也就是一个人而已,还真的能打得过几十上百?

  说到底还是多年来的积威,让大家伙从心里害怕常遇春,只要看见他这张大黑脸,就不由自主哆嗦。

  大约就是鬣狗遇到了雄狮,属性克制了,哪里还有反抗的心思。

  面对此情此景,刘聚也怒了,“你们这些废物,还不给我上去!”

  他吆喝了两声,居然只有身边的三四个心腹冲了上去,其他人都无动于衷。

  常遇春嘴角冷笑,突然之间,用力催动战马,像是闪电一般,冲了出去,手里多了一条长枪,只见他左右一晃,两个冲过来的家伙就被打落马匹,摔到了地上。

  刘聚见此情景,吓得魂飞魄散,连忙掉头,催马狂奔!

  “快来人,杀了常遇春!”

  还想杀俺?

  常遇春探手抽出长弓,对着刘聚就是一箭。

  只听一声惨叫,刘聚跌落马下,身体抽搐了两下,直接毙命了。

  虽说箭伤通常不会要命,有了中了时机箭还欢蹦乱跳,可常遇春的箭非比寻常,力道大得出奇,偏偏刘聚又没有穿铠甲,被常遇春射穿了内脏,死得不能再死了。

  失去了头领的土匪们吓了一大跳,可下一秒他们就纷纷下马跪倒,恭贺心头领了,熟练得让人心疼。

  可见在这个倒霉世道,当贼头也是有风险的。

  被部下干掉的有如恒河沙数,像刘聚这种,完全是沾了常遇春的光。

  轻松杀了刘聚,对于常遇春来说,仿佛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面对跪了一地的土匪,他也高兴不起来。

  “俺不是说,不想当贼了,你们怎么还让俺当头领?”

  为首的一个中年人磕头作响,他姓马,叫马大刀,昂起头,对常遇春恳切道:“常爷,刘聚这个王八羔子不是东西,只顾着自己享受,弟兄们辛辛苦苦,他养老婆小子。常爷不杀他,也活不了几天。只是现在常爷杀了他,寨子群龙无首,要是被别的山贼袭击了,该怎么办?”

  另外又有几个人也跟着哀求,“没错,常爷,你可不能不管大家伙啊!领着我们吧!”

  常遇春气得翻白眼,“你们当老子稀罕当山贼土匪?不过是找个吃喝落脚的地方。我现在领着你们,还怎么投军?”

  马大刀格外焦急,“常爷,要不,要不你领着我们一起投军算了。”

  常遇春想了想,立刻摇头,“不行,你们跟着刘聚,做了不少坏事。我领着你们去,耽误了我投军,那是害了我。如果人家追究,杀了你们,那是害了你们。”

  常遇春思索片刻,沉声道:“这样吧,你们先留在这里,都听马大刀的。俺投靠了明主,打听清楚了,回头再来叫你们!不过你们给我听清楚了,不许再抢掠,不许杀人,不许放火……总而言之,从今往后,做个好人!”

  常遇春吩咐完毕,这才带着夫人蓝氏,还有小舅子蓝玉,离开了寨子,直奔和州而来。

  蓝玉一向崇拜这位武力超群的姐夫,今天击杀刘聚,威慑群贼,简直霸气侧漏,神勇无敌。

  只是蓝玉有一点想不通,“姐夫,那个,那个叫朱什么的,真的那么好?”

  常遇春没说话,只是从怀里掏出了两封信,这是怀远老乡托人送来的。

  怀远城是给了郭子兴居住,但是出了城,尤其是挨着临淮,也已经效仿定远和滁州等地,分了田亩。

  百姓们不但丰收,还能吃上干的。

  常遇春的一个小伙伴,比他大三岁,就当上了粮长,帮着运了三千石田赋给朱元璋。

  老百姓主动纳粮,这都是闻所未闻的事情。

  可就发生在了眼前。

  常遇春看似粗犷,可心里却有一笔账。

  “俺早就盘算过这事了,如今朱将军杀进了和州,所作所为,跟怀远那边说得一般不二!这是个人物,是个明主!俺一身本事,弓马武艺,岂能一辈子只当个山贼土匪!你们放心吧,此去必定搏出一场大富贵来!”

  常遇春豪情万丈,信心满满。

  他的本事摆在这里,没有理由不被重用啊!

  而且常遇春别有一番心思,他想好了一个绝佳的办法,保证能让朱元璋重用自己。

  他们赶到了和州府历阳县,一打听,原来朱元璋居然在府衙放告,老百姓都能去见他。

  常遇春大喜,果然是明主啊!谷

  他让夫人带着小舅子先找个地方住下,自己就去府衙拜见。

  常遇春等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就有人领着他进去了。

  常遇春身形矫健,猿臂善射,面色黝黑,双目有神,一看就是个猛士。

  朱元璋不由得为之一振。

  “你是什么人,找咱有什么事?”

  常遇春打量下朱元璋,发现此人也颇有威仪,多半就是那位朱将军了。

  突然,常遇春单膝跪倒,“小人拜见主君!求主君收留!”

  朱元璋稍微迟疑,这个称呼很新鲜,部下一般尊他上位,张希孟喜欢叫主公,其余人都是镇抚使,将军一类的乱叫,还有人叫濠州时候的朱公子。

  唯独眼前之人,居然叫他主君。

  老朱忍不住笑道:“你怎么知道咱是你的主君啊?”

  常遇春激动地抬起头,大声道:“主君,是有两个金甲神人告诉俺的!”

  金甲神人?

  老朱微微吃惊,“什么意思?”

  常遇春就说道:“小人本是强盗出身,不久前外出休息的时候,有两个金甲神人在梦中推小人,说‘起来,主君至’,小人朦朦胧胧爬起来,就听说主君领兵到了和州,这才遵从神人意思,带着妻子家人,前来投靠主君,还请主君收留!”

  常遇春一番话说完,自己觉得十分满意,有神仙担保,俺来认主,你还能不高兴啊?常遇春觉得自己可真是个机灵鬼!

  只不过面对他这个故事,朱元璋不但没有喜悦,反而一股怒火,冲上了胸膛……呸!

  就这点程度,还想忽悠咱?

  做梦的事情就别拿来说事了,上不得台面。有本事你也弄个梅花诗,讲讲推背图,再不济,弄个小龙王来……咱早就百毒不侵了。

  朱元璋是个识货的,他见常遇春孔武有力,是个猛士,就打算收留重用。

  可偏偏常遇春自作聪明,编了个漏洞百出的小故事。

  这种段子糊弄没读书的朱元璋还行,可现在的老朱不一样了。常遇春还自以为得计,殊不知老朱对他的看法瞬间下降了好几个档次。

  自作聪明,耍滑头,不老实!

  过了好一会儿,朱元璋才冷冷道:“如今民生艰难,吃一口饱饭都很不容易,你生得魁梧,就去充作民夫,修沿江烽火台吧!好好干活,足以吃饱肚子了。”

  “你下去吧!”

  老朱随随便便打发了未来的第一猛将。

  常遇春整个人都是懵的,他完全不明白,自己编了这么好的故事,又有一身的功夫,居然只能当个民夫?

  这也太瞧不起人了吧?

  难道说自己看错了?

  姓朱的只是徒有其表?

  或者说自己不该投靠朱元璋?

  常遇春怎么也想不通,到底是哪里出错了?

  他又突然想起了夫人和小舅子,老脸立刻就红了,要丢大人了,刚刚还吹牛,说能得到重用,现在就给个民夫当,这么怎么办啊?

  常遇春羞愧得要死,犹豫了好半天,还是去找夫人和小舅子了,丢人就丢人吧!大不了再想个出路。

  可是当他们见面的时候,别人没说话,蓝玉先开口了。

  “姐夫,朱将军可真是个明主啊!”

  常遇春咧了咧嘴,神色很不自然,“你听谁说的?”

  “什么叫听谁说的,我亲眼看见了……有好几颗脑袋,就挂在外面,还有一个,一个跟刘聚一样的东西,被剥了皮!”蓝玉咬牙切齿,解恨说道。

  常遇春大惊,怎么回事?

  夫人蓝氏感叹解释,原来老朱在俘虏了孙德崖部下之后,进行了甄别,其中有一个千户也是养老婆小子,肆意欺压手下,经过调查,至少有八条人命,其中有两个就是被抢来的少年……查清楚之后,老朱勃然大怒,别人只是杀头,这个畜生必须剥皮!

  老朱特别下令,要求严肃军纪,又把原来和州军营当中的男女放出去,帮助一家人团圆。

  讲完之后,蓝玉神采飞扬,特别兴奋。

  原来这位朱将军比姐夫还要好,只是可惜,一箭射死了刘聚,没有把他的皮剥下来,那个畜生作恶更多!

  在这个乱世,好人变坏,坏人变得更坏,各种乱七八糟的龌龊事,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不会发生的。

  常遇春听完之后,也是感叹,朱元璋的确是明主。

  只不过为啥对自己这样呢?

  他把经过说了一遍,夫人沉吟良久,突然恶狠狠瞪了常遇春一眼,“都怪你,自作聪明!还说什么神将托梦!你怎么不撒泡尿,好好照照自己!你还是星宿下凡怎么滴?”

  被夫人兜头盖脸,臭骂了好一顿。

  常遇春也傻了,苦兮兮道:“我,我也没有那么个意思,我,我就是想让朱将军给我个差不多的位置,你和蓝玉也不用吃苦了。”

  夫人冷哼,“怎么样?演砸了吧?早就告诉你,别耍小聪明,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让你当民夫了。”

  常遇春还真挺怕夫人的,无奈道:“那,那现在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去江边吧,好好干活!多出把子力气。我和蓝玉也过去,看看能不能找点洗洗涮涮的活儿,你啊,往后可老实一点吧!”蓝氏气得怼了丈夫好几拳,打得常遇春龇牙咧嘴,也不敢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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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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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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