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阅 > 历史小说 > 大明第一臣 > 第三百八十九章 红巾大联军
  朱元璋这一次分兵派将,一改往日集中兵力的作风,选择了全线出击,似乎违背了任他几路来,我只一路去的方针。

  为什么不集中兵马,一鼓而定呢?

  其实打开地图,就能够明白,朱家军的地盘分成淮西和江南两部分。中间有大江阻隔,如果朱元璋要集中兵马,必定要调淮西兵马渡江。

  十来万人的调动,怎么可能瞒得过张士诚。

  如果让张士诚知道了,他可以选择攻击空虚的淮西,也可以调兵回援,甚至可以集结水师,在长江之上,截杀船队。

  总而言之,张士诚有绝对的主动权。

  可是按照当前的情况,朱元璋全线攻击,张士诚无从应对,只能处处防御,处处挨打。

  再说直白一点,这就是欺负人,以快打慢,以强打弱,以多打少……怎么?老子打你,你还不服气?

  那就打到你服气为止!

  彭早住和冯国用,两路兵马,将近十万,如果算上民夫,差不多近三十万人。

  仅仅是这些,就看得出来,朱家军积淀之雄厚。

  淮西之地本来受到黄河泛滥影响,水旱灾害不断,老百姓困苦到了极点。

  要是还有活路,谁又愿意造反!

  奈何造反之后,战乱不断,百姓状况更糟,走死逃亡,不计其数。

  也就是老朱掌控淮西之后,百姓过上了点安稳日子。

  均田之后,淮西百姓有免赋的口粮田,有充裕的流转田,还有相当数目的桑麻田……辛苦一年,吃饱肚子,辛苦两年,穿新衣,住新房,苦干三年,家有存粮,儿子娶新娘!

  从濠州到定远,从滁州到合阳,到处都在传颂这句话。

  事实也的确如此,至正十四年,十五年,十六年,也就是这三年时间,几乎七成以上的淮西老百姓,都改善了生活,商贸繁荣,市场兴旺,各个村子,建房成亲,吹吹打打,从年头到年尾,一直络绎不绝。

  不说别菂,光是那些舞龙舞狮的师傅,忙活一年下来,挣的钱都够盖房子的。

  除此之外,张希孟搞出来的粮食银行,在淮西愣是储存了三百万石粮食!

  当时还有人怀疑,张希孟搞出百分之十的利息,又要建粮仓,又要给利息。

  这不是亏了吗?

  能撑得住吗?

  事实上根本没有多少人会去粮食银行挤兑,因为家家户户都有余粮,粮食反而不是那么紧要的。

  大家伙要盖房,要娶亲,需要的是货币,与其取出粮食,聘请工匠,置办彩礼,还不如直接取钱来得方便。

  也就是说在占据金陵,鼓捣出宝钞之后,张希孟已经把原来的市场券全都换成了宝钞。

  粮食银行也变成了类似常平仓的性质。

  老百姓把粮食存进来,换成宝钞……只不过百分之十的利息,张希孟还保留着,也算是给老百姓的一点福利。

  百姓们亏了吗?

  存进去一百斤粮食,拿出一百一十斤粮食的钱,到市面上还能换来这么多的粮食,不但没亏,还方便了。

  那朱家军这边呢?

  他们付出的只是纸币啊,拿到的却是实实在在的粮食……给百分之十的利息算什么?转手卖给刘福通,能溢价五成,如果是方国珍这些人,直接原地加倍!

  你瞧瞧现在哪还有粮食?这都是正儿八经的新米,你嫌贵我还嫌贵呢!xbiquyue.com

  要不要吧?

  不要下回往里加沙土草棍,再来一锹鸡粪,你爱要不要吧!

  这年头,有了粮食,就比华强还硬气。

  方国珍那边屁话都不敢说,乖乖给钱,回头再加一倍的价钱,又添了不少沙土鸡粪,装上船只,送去大都。

  就这,大都的朝廷贵人们,还要感激涕零,夸奖方国珍忠心耿耿呢!

  相比之下,江南地区虽然晚一些纳入朱家军的版图,但是由于土地肥沃,水热条件极好,恢复发展更快。

  长江沿线,鄱阳湖以东,这都是朱家军的粮仓。

  随着更彻底的均田推行开,长兴,宜兴,常州,这些处于第一线的地方,老百姓踊跃参加民夫。

  每个村子,都把最好的小伙子挑选出来,组成运输队。

  而且为了让他们放心,各个村子都规定,谁家出民夫多,村子里的人,就要先帮着他们家种田收割,他们的地不干完,不许动其他家的。

  总而言之,务必要让大家伙安心跟着朱家军打仗。

  这一仗咱们输不起啊!

  那些士绅地主,不少都跑去苏州了,他们身上也带着田契地契呢!

  咱们手里这张田契,盖的是朱家军的大印。

  要是吴国公打败了,咱们就完了!

  拼了这条命,咱们也不能输!

  要人有人,要牲口有牲口,男女老少,宁可累死,也不能把到手的田丢了。

  绝对不行!

  几千年传承,农夫的坚韧顽强,吃苦耐劳,展现无遗。

  运输粮草,修桥铺路,搬运辎重……不管到哪里,老百姓都提前准备好了,你们只管打仗,剩下的活儿我们包了。

  更让人激动地是在民夫当中,还出现了不少妇人,她们属于主动过来,帮忙救治照顾伤兵的。

  朱家军的女性政策,终于起到了作用。

  这一切喜人的变化,都看在张希孟的眼里,如果说进攻洪都之战,算是预演,那么这次就是正式登台,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彻彻底底检验朱家军的实力。

  到目前为止,张希孟还是非常满意的。

  或许战争的胜负,在这一刻就已经决定了。

  张希孟等文武大臣,陪着朱元璋,驻扎溧阳,总督三路兵马……毫无疑问,这三路之中,以徐达为主,常遇春和胡大海为辅。

  只要拿下湖州,十万大军,立刻南下,直扑杭州。

  而杭州一旦到手,巨龙的爪子就深入了大海,从此之后,翻江倒海,飞天遁地,再无阻拦!

  其他方向都可以无功而返,唯独杭州,势必要拿下来。

  朱元璋更加踌躇满志,“军心在我,民心在我,天心……也在我!”

  “所以说……此战必胜!”

  朱元璋的激昂,感染了大家伙。

  在这种时候,似乎应该赋诗一首,鼓舞人心啊!

  朱家军这边谁的文采最好呢?

  毫无疑问,张希孟是学问第一,但是他的定位有些类似大儒,是要传道受业的。除了张希孟之后,宋濂等人的文采也不错,但是他们地位欠了一点,要不请朱元璋来一首?

  貌似他还真写过……就在大家伙思量的时候,突然汪广洋急匆匆赶来,在他手里,还拿着一封信。

  “上位,是刘福通送来的。”

  朱元璋一怔,刘福通?

  貌似这家伙从去年开始,就鼓捣北伐,这是有什么战果了?

  “拿来给咱。”

  朱元璋从汪广洋手里接过书信,才看了几眼,老朱的神色就凝重了,等他看完之后,就递给了张希孟。

  张希孟拿在手里,迅速浏览……渐渐的,他的面色也不是那么好看。

  刘福通在信上说,去年的时候,多亏了朱家军的粮食供应,他们顺利打入了关中。

  如今他已经下令,三路北伐,其中由毛贵统领北伐东路军,从海州出发,登陆胶州,一战成功,杀死元廷佥枢密院事脱欢。

  随后短暂修整,又攻下莱州,杀死元廷山东宣慰副使释嘉纳。不到半月,又攻占军事重镇益都,大元益王买努逃走,旋即又占般阳路,攻占滨州。就在来信之前,又攻占莒州。

  “把地图拿来。”

  老朱从郭英手里接过地图,立刻让文武重臣观看。

  按照信上的进军路线,毛贵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跃马扬鞭,一举攻克了半个山东。

  这个进军速度,这个所向披靡的势头,就连朱家军都自愧不如。

  朱元璋刚刚的喜悦之心,淡了不少。

  倒不是说老朱忌惮刘福通什么,而是说天下英雄,何其之多啊!

  这个毛贵本是芝麻李部下,后来跟着赵均用,在赵均用倒行逆施的时候,他没有归附朱家军,而是去了刘福通那里。

  当时只能算是逃走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罢了。

  现在一看,毛贵的程度,丝毫不亚于老朱手下任何一员大将,这是一条龙啊!

  总算有了施展的空间。

  再想想,其实不只是毛贵,天完那边,张定边厉害不?赵普胜厉害不?

  就算是张士诚,张士诚……曾经也是个人物啊!

  生逢乱世,这是最大的不幸,也是最大的幸运。

  和这样一群人争雄天下,又岂能骄傲自满?

  “天下英杰,何其之多!传咱的命令,北伐是好事。刘福通那边需要什么,咱们尽力帮衬,不能拉后腿。”

  老朱越发有格局了。

  虽然他跟韩宋和刘福通之间,必然会有冲突,但是在北伐大业上面,老朱还是不愿意落人口实。

  而且想到了这里,老朱又道:“也给张士诚去一封信吧!咱先礼后兵。”

  张希孟一听,颇为赞同,朱升也同意,写信的任务就交给了宋濂,然后让张希孟润色,最后交给唐肃,送去了苏州。

  诚王张公足下:昔日兄死守高邮,力拒胡虏,百万雄兵不得寸进,天下义士无不仰望。红巾义军,能有今日之威,赖公之德。如今韩宋北伐,大刀阔斧,胡虏为之胆寒,山东之地光复,孔孟之乡,重归汉室。正是普天同庆之时,高歌猛进之日。

  公本为抗元志士,诚能去掉胡虏所授太尉名号,收拢人心,昭示天下。弟愿与兄,携手北伐,灭掉逆元,而后共商国是。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

  当此之时,兄勿要迟疑,宜早作打算!

  ……

  “诚王,我家吴国公已经说得很明白了,过去诚王虽然接受元廷诏安,但也无伤大雅,只要此时能够站在北伐大业这边。驱逐胡虏,恢复中华。我们还是朋友,不必刀兵相向!”

  张士诚听到这里,眼睛冒火,刚刚在戏曲宣传上的惨败,让他恼羞成怒。

  如今又来威胁他,真是不把他放在眼里。张士诚盯着书信,突然伸手,抓起来撕成碎片,扔在了地上!

  “朱重八!他一个要饭的小和尚,街头乞丐。现在敢教训本王!真是好大的胆子!他一而再,再而三欺负本王,还想让本王跟他联手!休想!本王现在是大元忠臣,正要凭着手里的精兵强将,取朱元璋首级,献给大都天子!”

  唐肃冷笑道:“诚王,你这可是要跟着鞑子一起去死啊!”

  张士诚切齿咬牙,“死的还不知道是谁……先把他拿下!”

  左右一拥齐上,抓了唐肃。

  而唐肃自始至终,都带着淡淡冷笑,这人果然是鼠目寸光,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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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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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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