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皇后和朱元璋并没有去参观毛纺工厂的后面,这两口子很默契地夸奖了朱棣一遍,然后就去开平城我的行营下榻。
孔雀开屏很好看,但是却没有必要从后面往前看。
当爹妈的,拆台自己儿子很好玩吗?
不但不能拆,还要使劲儿捧着。
马皇后坐在帐篷里,就拿过来一块呢绒,研究起来。渐渐的马皇后发现了这种料子的优势。
呢绒柔软厚实,不容易褶皱,又十分保暖。
这东西放在黄河以南,尤其是江南地方,只要一件,就足以过冬了。论起价钱,肯定比皮裘便宜,至于跟棉衣比,还不好说,毕竟现在上好的棉布,棉花,也一点不便宜。
前面反对呢绒,主要是觉得做出来的衣服,没有长袖飘扬,焕然若仙人的潇洒感。
有点不符合中国传统,很多文人都非常鄙夷。
但是换个角度看,这东西厚实挺拔,却是能做出肩宽背厚,威武雄壮的感觉,非常适合赳赳武夫的豪迈气象。
大明不是要一扫颓唐吗?
不是要重开乾坤吗?
如何跟前朝区别?
如何体现大明气象?
……
要不怎么说呢,马皇后堪称女中丈夫,这眼界就是厉害,她要是男儿身,早就没朱元璋什么事了。
马皇后思索再三,决定花点功夫,亲手设计一件,前后用了三天时间,每天马皇后都只睡两个时辰,熬得眼睛都红了。
把朱元璋看得心疼坏了,“妹子,咱不着急穿,可别把你累着了。”
马皇后白了他一眼,“你当是给你做的?不过是借着你,试试我的想法。”说着话,马皇后取出了一件呢绒披风,冲着老朱招招手。
“来,穿上吧!”
朱元璋当真是死的心都有了,他一个皇帝陛下,九五至尊,却要替媳妇验证奇装异服,这不是让人贻笑大方吗?
要不让张希孟来算了,他不怕丢人。
很可惜,张希孟早就躲得远远的,他才不会自投罗网呢!
没法子,朱元璋只能硬着头皮,披上了这件呢绒披风。
等老朱披上之后,却发现这东西不错啊!
沉甸甸的,十分保暖,而且没有任何皱褶。
由于份量足够,垂性也挺好的。
朱元璋看了半晌,突然低呼道:“快,快拿把刀子过来!”
一刹那,他就感觉到了一双杀死人的目光?
怎么回事?
嫌我做的不好?要给砍了?
朱元璋连忙解释,“不是那个意思……妹子,你,你看,这个料子这么厚,如果是骑马的时候,面对射来的弓箭,能不能阻挡一下?”
马皇后怔了怔,随即怒道:“你愿意试,随便拿点料子就是了,你拿我给你做的试干什么?我这一片心,全都白使了!”
老朱一拍脑门,“妹子不要生气,是咱疏忽了,咱有错。等咱验证之后,回头再来请罪。”
朱元璋连忙落荒而逃,赶快去了校场,这下子张希孟和朱棣都跑不了了,只能陪着老朱一起,验证呢绒的效果。
首先,这东西的保暖效果,自不必说,穿在身上,笔挺威武,也非常对武夫的脾气。
接下来就是能不能扛得住弓箭射击。
朱元璋找来一头猪,裹上了呢绒,吊在百步之外,另外再有一头,没有任何防护的。
然后就找来将士,直接射箭,上演百步穿猪!
其实张希孟看着都好笑,老朱啊,你的脑子是真的不好使了,多裹了一层皮,怎么也比没裹强啊,这还用试吗?
这一次却是张希孟糊涂了。
老朱在反复射死了十几头猪之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甚至可以说是欣慰的。
“朱棣,父皇一直没教你什么玩意,听说你又是跟张先生学,又是跟蓝玉学……今天咱教一样东西给你。那就是有什么条件,就打什么仗!”
朱棣连忙洗耳恭听,老爹的兵法,那可非同凡响。
朱元璋顿了顿,突然笑了,“咱想起来,当初张士诚起兵,只有竹竿,没有兵器。他把鲫鱼绑在竹竿上,晚上去偷袭元军,鱼鳞泛着寒光,愣是吓得元军不敢动手,直接撒腿就跑!”
朱棣大惊失色,还有这么离谱的事情?他下意识看张希孟,先生,不是父皇编的吧?
张希孟点了点头,“这个故事流传的确很广,罗贯中也说有这么回事。不过张士诚却抵死不认。”
朱元璋哼了一声,“咱管他认不认,咱说有就有!”
这位不讲理的劲儿又上来了,“咱告诉你这事,是想说就算手里只有根竿子,该打的时候,也要玩命!现在北平的条件好了,能用的东西多了,你就要想着,怎么更有效用兵,花钱少,成效好,还能所向披靡,横勇无敌!”
朱棣连连点头,您老说得都对,但是到底要怎么做?
朱元璋大笑两声,“过去咱们骑兵少,骑术也不行。所以咱们都是重甲精骑,才能跟蒙古人拼。现在元军退到了草原,铁器缺的厉害。咱们面前的战场却要辽阔许多,重骑虽然厉害,但是想追上蒙古骑兵,却是不容易了,几次交战,都让王保保跑了,就是这个道理。”
朱元璋拿着沾满了猪血的呢绒笑道:“老四,你看看这东西,很厚,也很结实,箭矢射上来,会有损坏,但还不算严重……如果咱们在呢绒披风里面,衬上铁片,或者牛皮什么的。平时可以保暖,到了战时,和蒙古散骑遭遇,又能防护他们的箭矢。最重要这东西轻便灵活,不占份量。咱们要是准备一支三五万人的精锐轻骑,跟王保保撞上,他还怎么逃出咱们的手掌心?”
不愧是你!
老朱,真有你的!
别人拿到呢绒,想的是怎么发财,到了老朱这里,首先考虑的依旧是战事。
不过仔细思量,老朱讲的确实有道理。
发展到了今天,明军那种传统的重骑兵,浑身铠甲,包裹和粽子差不多的,确实已经越来越没有用武之地了。
倒不是说他们不厉害,重骑兵依旧是战争之王,可问题是沉重的装甲,让骑兵速度大减。
蒙古人也不是傻子,明知山有虎,那就别去明知山啊!
面对明军的重骑,人家只管放鸽子就是了。
等到你疲惫了,人家再回来打你。
日后朱棣五征蒙古,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数十万明军,在茫茫草原,疯狂追击,但是却总也抓不到对方的主力。
虽说这种犁庭扫穴,也极大耗损了蒙古人的力量,但是明军的收获到底不够丰富。
而今天的老朱,一针见血,指出要组建轻骑,以速度对速度!
这个提议连张希孟都动心了。
“主公高见啊!”
老朱微微哼了一声,心说不拿出点东西,你们早就不把咱当成皇帝尊重了!
“老四,你怎么看?”
朱棣眼珠转了转,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哭得老朱都莫名其妙。
“咳咳!朱棣,不许放肆!”
朱老四好容易收拾了悲伤,委屈巴巴道:“父皇都是为了孩儿,苦思冥想,拿出绝妙办法,让孩儿建功立业。只是孩儿无能,北平太穷了!百姓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将士穷困潦倒,缺医少药。孩儿纵然有心遵照父皇教诲,也是力有未逮,所以孩儿才痛哭,孩儿不孝啊!”
朱棣说到了最后,更是一把抱住了老朱的双腿,鼻涕一把泪一把。
两个字:打钱!
张希孟下意识向后退了退,幸好没有传出去,不然有这么个徒弟,自己的老脸往哪放?
“主公,燕王纯孝,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要不咱们容后再议?”
老朱哼了一声,突然大笑起来,“张先生,你以为咱也是小气的人吗?”
张希孟怔了下,难道不是吗?
“这钱是不该花的时候,坚决不花,到了该花的时候,也,也要斟酌着花!要花在刀刃上,不能乱来!”
朱元璋果然斟酌了一会儿,在张希孟看来,他完全是心疼钱,不愿意掏腰包。
好半晌之后,老朱才咬着牙道:“呢绒衣料,确实非常重要!绝不能吝啬,不能吝啬!所有文臣,从九品以上,每人赐呢绒大衣一件。所有百户以上武将,赐呢绒披风一件。宫中宿卫,大汉将军,着红色呢绒披风,内衬飞鱼服。”
老朱连着发话,张希孟听得大惊失色,朱元璋这是真的大出血了,光是订购这些大衣,披风,就不是个小数目。
往后锦衣卫的招牌,就不光是飞鱼服和绣春刀了,还要加一件呢绒披风!
而且老朱还没有罢休,“再有所有学堂,自小学以上,由朝廷统一采购衣料,制作呢绒短衣一件。大学毕业的诸生,优秀者,赐大红呢绒外衣一件!”
老朱又道:“以上所有衣物,尽数从开平毛纺工厂采购……怎么样,老四还有什么说的?”
没等朱棣开口,张希孟连忙拦住,“主公,采购呢绒衣料即可,万万不能指定作坊!”
朱元璋一怔,反问道:“除了老四的,还有别人的作坊不成?”
张希孟道:“主公订单出来,很快就有了。燕王已经抢占了先机,如果指定这家作坊,到时候产出的呢绒质量不好,主公就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老朱深吸口气,突然对朱棣道:“咱是要给你的,可张先生不让,如之奈何?”
朱棣这回也顾不上哭了,咧嘴大笑道:“父皇恩典,孩儿感激涕零。先生所虑也是为了北平好。别人开毛纺作坊,有了产出,不还是要给北平纳税吗!孩儿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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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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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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