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孙喜欢种地,这事绝对是关乎国本的大事情,好好的皇家子嗣,怎么能干农夫的活儿呢?
应该吟诗作赋,诗词书画,这才配得上皇家身份啊!
要是再弄个第一神童的人设,宣扬会写文章,连太师都交口称赞,那就完美了。
只可惜,朱雄英这娃,注定是要长歪了。
马皇后和朱标一致同意给孩子设立庄园,朱元璋也只能徒呼奈何。这事其实没什么难度。
就在钟山脚下,就有不少空地……这一片算不得主要的耕地,因此地价也不贵,当初朱英甚至买过一片。
到了现在,直接被马皇后征用,也是情理之中。
要给皇孙用,需要特别准备什么吗?
马皇后一句话,根本用不着。
庄园贵在天然淳朴,要是花太多心思,扔进去太多的钱财,反而失去了自然韵味。
因此这片庄园,只有原来的一些茅草房,竹子的篱笆园。
在一条山溪的周围,开出了几片菜地,可以种植瓜果蔬菜,山上的清泉,凉爽宜人。
其实从选址安排,就看得出来,马皇后的品味,确实在老朱之上。
一条不起眼的山溪,带来了无尽的清凉。
在上游挖了水井,设立小型水渠,可以灌溉这几十亩土地。
不论是瓜果蔬菜,采摘之后,拿泉水一洗,从里往外透着清凉。
遇上炎炎夏日,泉水拔过的西瓜桃子,绝对是救命神器。
另外在靠近茅舍的一边,还搭建了一片棚子。
牛马畜生,都能放在这边饲养。
而且产生的粪便,经过腐熟之后,还能送去肥田。
绝对是标准的生态农业示范区。
马皇后还亲自吩咐,往庄园里面放了石磨,石碾,纺车。
又询问了张希孟,觉得有山溪,正好弄个小的水车,可以用来汲水灌溉。有了水车,在风口的位置,再建造一個风车,有了风车,就可以舂米脱粒……
就这样,在几个人不断的增添之下,这个不大的庄园,充满了乐趣。
就连夏知凤都出主意,利用高大的杨树,弄了几个秋千。又在向阳的山坡,弄了个小型的天文望远镜,可以晚上过来看星星。
经过了这么一番折腾,别说孩子了,就算大人都想过来放松啊!
所以当庄园正式落成之后,朱雄英在前面,后面跟着三只土鸡似的小孔雀,冲进了庄园。
这一下子,小家伙就疯了。
他迈着小短腿,在鹅卵石的甬路上奔跑。
没跑几步,小家伙就重重摔在地上。
朱标和马皇后都吓了一跳,连忙往前跑,可还没等他们把小家伙抱起来,朱雄英就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巴掌,笑呵呵又往前跑了。
老朱看在眼里,突然笑道:“咱这么大的时候,已经会上树掏鸟窝了,有一次咱从树上摔下来,足足过了一个时辰,大哥才发现咱,那次就差点丢了性命。”
张希孟半点不怀疑,就像老朱这种家伙,小时候必定是出生入死的,那场面别提多惨烈。
像朱雄英这样,摔几个跟头,只能算是小儿科。
“主公,其实吧不摔几个跟头,童年都是不完整的。大可不必那么小心!”
老朱翻了翻眼皮,那是咱的乖孙子,又不是你的。
你这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过老朱到底没有说出来,因为环顾四周,不管是马皇后,也不管是朱标,都不会站在他这一边。
这皇帝当的,简直太郁闷了!
老朱唉声叹气,此刻朱雄英已经跑到了茅草房前面。
小孩子哪懂得什么好坏,他觉得什么都新鲜。毣趣閱
尤其是这种和宫里完全不同的茅草屋,不高不大,却显得很温馨,房檐下面,还有一排燕子窝,朱雄英一看就乐了。
这房子好,他要住在这里!
老朱气得无语,你皇爷爷拼了命,让你搬进了皇宫,结果你倒是喜欢上了茅草屋,你想气死我啊!
很显然,给朱元璋气受的还不止朱雄英。
马皇后一把岁数了,看到院子里的石磨,竟然也来了小孩子气,忍不住道:“有豆子吗?磨点豆腐吃怎么样?”
张希孟笑道:“皇后娘娘,豆子倒是有,可拉磨的驴却没有,要不下次吧?”
马皇后一听就笑了,“张先生啊,你还是不怎么干农活。那驴拉的磨是用来脱粒的,这种磨人力就行。我负责添豆子……重八,过来干活儿!”
马皇后这一嗓子,把老朱弄得脸都黑了,“孩子们都在这儿,你瞎嚷嚷什么?”
马皇后哼道:“怎么不爱听啊?也就是在这里,要是回宫里我还懒得叫呢!别废话了,快过来拉磨,咱们中午吃豆腐。”
老朱半点主意都没有,只能被乖乖过来,占了毛驴的位置。
这就叫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
张希孟心情大好,“太子殿下,有豆腐不成席,咱们再找点能吃的。”
朱标痛快答应,跟在后面的还有张承天。
小胖子领了书单之后,那是真正要下功夫苦读的。
想站在食物链顶端,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
现在的都给事中是谁?
宋濂!
那是公认的文采第一人!
协助张希孟,修订史册,制定大明的典章制度。一生勤学苦读,手不释卷。
即便如此,宋濂就真的呼风唤雨了吗?
笑话,大明朝什么时候轮到他说了算了?
宋濂殚精竭虑,片刻不得歇着,辛辛苦苦,很是悲惨的。
老头只盼着赶快七十岁,他好回乡养老,以终天年。不然宋濂担心自己会死在任上。
有这么一位当前车之鉴,学问不行,人品不行,手腕不够,何以修成大魔王啊?
其实严格来说,真正够段位的,依旧只有张希孟一个人。
假如老朱继续执掌大权,太子监国,张希孟倒是有资格成为大明的大魔王。
也就是说……自己定下的目标,其实是赶上老爹?
张承天终于想通了,他简直死的心都有了。
本以为是一条捷径,可以不用吃苦,又能坐享权柄,为所欲为……结果到了现在,他才意识到,自己选了一条最难的路。
不光要学习好,文采好,还要精通三教九流,心思机敏,无所不通。
你可以不会,但不能不知道。
皇帝,首辅,还有下面的人,随便问你一件事,你要是不懂,那就是没见识。
没见识就会被人哄骗,上当。
一旦出了不可控制的纰漏,也要跟着倒霉。
所以说这世上哪有不用付出,就可以占尽便宜的美事?
张承天似乎明白了,大哥看似选了一条艰难的路,但这条路却是最容易的,自己挑了一条看似容易的路,但却要付出最多的代价……
我这个命啊!
小胖子除了心头滴血,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所以张希孟和朱标四处游逛,寻觅能吃的东西,张承天却要拿着小册子,不停背诵,不断往脑袋里塞精神食粮。
滋味如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张希孟和朱标转了一圈,只是找回了两个大南瓜。张希孟在田边弄了一盆大葱,两个人算是满载而归。
“我说先生,咱们就吃这个啊?”
张希孟一笑:“怎么,殿下不喜欢?”
朱标连忙摇头,“没有,我就是有点担心父皇和母后,他们未必能吃得下去,还有皇儿,用不用再弄点精细的?”
张希孟笑着低头,从怀里掏出几个鸟蛋,冲着朱标晃了晃,“走路的时候,我捡回来的,放心吧,今天我下厨!”
好在大明没有动物保护法,不然张太师非要进大牢待些日子不可。
两个人回到了厨房,张希孟就忙活起来。
朱标这才意识到,原来张太师是下得厨房的男人,瞧那个刀工,绝对是练过的。
南瓜处理好,切成小块,放入淘好的大米,加足水份,然后将一块腊肉切成薄片,码在米上。
随后就是大火煮饭,张希孟叫朱标在一旁挑葱,等锅里冒出热气,他取了个碗,放在锅盖上,然后将几颗鸟蛋放了进去、
等米饭煮熟,热气也足以把蛋蒸熟了。
朱标默默看着,也算是学了点本事。
此时朱元璋也进来了,嚷嚷道:“怎么样?能开饭不?”
“能!”张希孟干脆答道:“主公,你那边豆腐弄得怎么样了?”
“早就成了!”
朱元璋说着,拉起张希孟,就往外面走,一盆豆浆,一盆豆腐,马皇后还弄了点葱花,一清二白,看着就有食欲。
张希孟抚掌大笑,“我们这边也不差!”
果然,每人一碗米饭,几片油亮的腊肉,米饭里还有黄艳艳的南瓜。
马皇后这边的色调是一清二白,张希孟这边就是黄里透红,放在一起,竟然五彩斑斓,有种争奇斗艳的感觉。
到了这时候,连朱标都不敢说没食欲了。
还愣着干什么,吃吧!
没有什么山珍海味,也不需要花几个钱,大明朝最有权势的几个人,就坐在农家小院里,吹着山风。大口大口,往肚子里塞简单的饭菜。
朱标都吃了三大碗,上一次这么饱是什么时候,他都记不得了。
至于老朱,足足吃了五大碗饭,大葱他一个人就消灭了一半……这还不算,吃到半途,他突然站起,转身进了厨房,等老朱再出来,手里居然拿着一大块锅巴,眉开眼笑。
“张先生,险些又让你骗过了!这锅巴带着腊肉的香,给块鱼翅都不换!”
张希孟忍不住笑,“是鱼翅不换!”
“管谁不换!”
老朱一屁股坐下,掰了一块,递给朱雄英,“还能吃不?”
小家伙连忙点头,一把接过,尽管他已经比往常多吃了一倍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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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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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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