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什么,大明朝的官吏,就这么不值钱?”
朱元璋气得敲桌子,暴跳如雷。
张希孟只是默默看着老朱的表演,丝毫不生气,更不意外。像朱元璋这种人,自然希望手下官吏清正廉洁,不贪不占,刚直不阿,尤其是不能和商贾勾结,败坏国典。
面对财富,你要挺得住,你得支棱起来!
可这位西安知府干了什么?
听说人家有钱,就给请了过去,还奉为上宾,凌驾不少名流贤达之上,公然向财富下跪……就这个东西,日后必定是贪官污吏,不用怀疑,先砍头,再剥皮,做成人皮枕头,放在衙门门口示众!
放在过去,老朱肯定这么干了,丝毫不用怀疑。
可问题是有张希孟在这里,更何况这钱还是他出的。
“主公,你稍安勿躁,人家知府也是有自己的盘算,未必就是曲意逢迎。”张希孟主动解释道:“主公,你不是送了两黑旗过去吗!那么多骑兵,他们需要的辎重粮草,几乎是翻倍的。眼下朝廷的运力不够,许多粮食武器都堆积在关中,西安,凉州,沙洲,全都有,现在要动员人手,就需要商贾帮忙。”
老朱一听这话,就哼道:“商贾,商贾!商贾会白白出力气吗?”
“那肯定不会啊!”张希孟笑道:“正好军前也有许多珠宝玉石,玛瑙金银,他们往来之间,也有数倍利润!”
老朱一听,更加生气,“那么大的好处,怎么就不用动员百姓,把利润归到朝廷,为什么让商贾占便宜?”
张希孟大笑道:“主公,都这么多年了,您怎么还钻牛角尖儿啊,朝廷根本不是以赚钱为目的的!您要是觉得朝廷可以掺和进去,那其他地方朝廷是不是也要掺和?赚钱了倒好,要是赔钱了,那可是耗费百姓的民脂民膏啊!”
老朱被说得无言以对,事实上这个道理,他早就清楚,只不过是恼怒不服气罢了。
这里面的情况也不复杂,但是却涉及到了一個根本问题,那就是朝廷的定位……怎么评价一个朝廷的好坏?
百姓安居乐业,法度森严,井然有序,民风淳朴,教化大兴……总而言之,很难把赚了多少钱,列为最主要的指标。
要是肆无忌惮鼓励收钱,那岂不是让官吏放手盘剥百姓?
朝廷是要收钱,但是这个钱,是为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是拿来算利润的。
这也就是朝廷和商贾最大的不同。
因此朝廷要动员百姓,必定下达命令,凡是符合标准的老百姓,都要去服役。要想不去,就不免收买官吏,靠着花钱,摆脱,转嫁徭役。然后就失去了最基本的公平,弄得怨声载道,一些老百姓承受不住,就会破产。
这就是朝廷动员的效果,因为带有强制性,几乎是必然的。
但是到了商人这里,情况就好了不少。
他们可以通过提高价钱的方式,以符合经济规律的手段,雇佣足够的人手,参与到运输当中。
如果安排调度得当,他们不但不会损害民力,还能释放利益,繁荣经济,所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钱该流向哪里,又用什么办法流出去,却是很有学问的。
这是此事的第一层,至于第二层,往西域运粮,确实有利可图,朝廷去做,也没什么不行。
但是一旦做了,就会形成惯例,以后再有其他战事,朝廷的官吏衙门就会想尽办法掺和进去,国家能不能获利,他们不管,但是自己的利益,必须保证。
这种靠着打仗赚钱的集团,还有个名词,叫做军工复合体,张希孟可不希望大明提早冒出来这种东西……
所以依靠商贾,填补短缺的运力,维持西域前线的开销,是十分正常的选择,一点毛病都没有。
朱元璋也接受了这个解释,可是接下来传来的消息,却让他暴怒!
“混账!张先生,你瞧瞧,这个西安知府居然在酒席上,把自己的侄女引荐给了王通!好啊!真是好!”
张希孟眨了眨眼睛,忍不住苦笑,到底还是来了。
能说什么呢?
愿天下有钱人终成眷属吧!
毫无疑问,钱是个很神奇的东西。
钱能让你变得年轻,而且钱越多,效果越好……哪怕七老八十,只要有足够的财富,依旧是充满活力的潜力股。
钱还能让人提升颜值,有着远超任何美容护肤品的绝佳效果,时刻让你金光闪闪,比肩神明。
庙里的佛菩萨,也都是金光闪闪,熠熠生辉。
非是佛菩萨贪财,而是世人爱财,神明也不得不跪倒在财富的面前。
说财通神路,或许还不准确,应该说财富就是神明,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
王通有了钱,知府大人立刻把侄女塞了过来。
他这个侄女,年轻貌美,刚刚从中学毕业,还颇有才华,放在过去,王通做梦都梦不到,现在却是唾手可得。
几天的功夫,这家伙从高峰坠落,又迅速爬到了云霄,日子简直跟做梦似的。
记得有一出戏,就叫做黄粱梦,说的是一个书生,得到了吕洞宾送的枕头,入梦之后,考中功名,娶到美貌的妻子,在朝堂大放异彩,儿孙满堂,活到了八十多,受封太师,权倾天下。
等到一梦醒来,旁边的黄粱米饭还没有煮熟。
一切不过是他的大梦而已。
由此之后,彻底顿悟,给何仙姑当花童去了。
这是文人的设计,他们挖空心思,也只能请来神仙,利用宝贝枕头,让人入梦,经历一番荣华富贵。
可事情哪有那么麻烦……既不用神仙,也不用法宝,只要这么一张薄薄的汇票,就可以轻易实现。
而且保证真实,绝不是做梦。
朱元璋每天都看着密报,越看越是心惊肉跳,甚至不寒而栗。
因为他真真切切感觉到了,金钱的力量。
这些日子,王通和知府的侄女,出入西安各处,愉快玩耍,前些时候,张希孟和朱元璋去的地方,他们都逛了。
受到的欢迎,似乎还在天子之上,毕竟老朱是给不了太多香火钱的。
早就知道僧人们现实,却没有料到,会现实到这个地步!
“先生,照这么下去,咱们俩都不管用了,这个姓王的,都要成了大明天子了!”老朱冷哼道:“他每天吃喝玩乐,又是四处撒钱,等到了时间,还不上钱,咱必定要严惩不贷,以正人心!”
张希孟却是无奈苦笑,“主公,还钱这事似乎不难。”
“不难?”老朱哂笑道:“难不成这钱还能越花越多?”
张希孟无奈点了点头,“应该是吧,不信主公可以等等看。”
老朱咬了咬牙,等就等,反正咱现在不缺时间,正好瞧瞧,这个世道能荒唐到什么地步?
转眼之间,一个月过去,王通也终于意识到了,他还是要还钱的……美梦终究会结束,五十万贯是别人给的,已经山盟海誓,马上就要过门的妻子,知道自己一无所有,多半会离自己而去。
一下子就会被打回原形,他什么都没有了。
不对,他还有贫穷,或许还有无穷无尽的债务。
没错,他需要算算账,自己到底能不能还上这五十万贯,缺口有多大?
毕竟他记得这些日子花得太凶了,光是一次珠宝花费,就足有三千多贯……鬼知道自己为了俘获美人芳心,花掉了多少钱。
而且他还给西安重修古迹,捐了足足五万贯!
我的天啊!
我都干了什么啊?
那些人围着自己,说了一大堆好话,自己就迷糊了,花钱全无节制……死了,死定了!
王通怀着上坟的心,展开了账本,等他瞧见自己名下财富的时候,不由得揉了揉眼睛。
怎么这么多?
再揉揉!
他一连揉了三次,最终确定无误。
在他的名下,此刻躺着足足六十五万贯!
没错!
他大手大脚地花钱,不但没有败光,还多了十五万贯!
也不对,不是十五万贯,还有一批货款没有收回来,他实际上赚到的钱,应该是二十万贯以上。
也就是说,哪怕把五十万贯还了,他还是个地地道道的富豪!
我的天啊,这也太扯淡了吧!
而就在此时,朱元璋的行宫,西安知府正在向老朱报功。
“回陛下的话,臣在这些日子,竭尽全力,动员关中富户,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前后向西域运送粮食五十万石,干草一百万束,另有军械,火器,药品无算。冠军侯已经悉数收下,并且回书致谢。他必定不负圣恩,即刻发起攻势,消灭帖木儿,就在眼前!”
知府说完之后,情不自禁抬起头,望向朱元璋,等着皇帝陛下的嘉奖。
只是朱元璋并没有欢喜,反而是淡淡道:“这些事不算什么,咱听说你的侄女就要嫁人了?这可是大喜事!”
知府顿时傻了,军国大事都不算事,自己侄女的婚事竟然那么重要?
陛下这是什么意思?
他惶恐地趴在地上,“臣,臣万难领会啊!”
就在这时候,太师张希孟笑着走了进来,在他的身后,还跟着浑身颤抖,额头冒汗的王通,进来之后,直接就跪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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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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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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