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飞顺势用双手接住,顿时感到沉甸甸的分量,这小家伙怕是得有二十五六斤,估计比普通家猫两个都重。
前后两辈子,杜飞第一次养动物,抚摸着小乌的背毛,毛茸茸,热乎乎,那手感无敌了!
在这一刻,他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有人会撸猫上瘾。
一旦入坑还真有些爱不释手啊!
却在这个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杜飞的手劲儿太大了,撸得小乌‘喵’的一声,传来一股不满的情绪。
杜飞却没在意,反而嘿嘿一笑,转手托起小乌的下巴轻轻搔动。
这一下,原本瞪着眼睛的猫咪,立刻眯起眼睛,一脸享受表情,那股不快的情绪也跟着消失。
“小样儿,还治不了你。”杜飞心中暗笑,又抱着小乌狠狠撸了一阵,心里却开始犯愁,给小乌吃点什么。
看小乌这个体格,缩成一团足有脸盆那么大一肉球,每天吃的东西肯定不少。
这个年代,还没有猫粮啥的,家里有养猫养狗的,也就喂点剩菜剩饭。
“要不明天上小食堂,跟钱婶说一声,每天加一毛钱,给小乌带一份饭菜。”
杜飞一边想,一边放下猫,出去洗了把手开始做饭。
中午、下午骑车子出去两趟,到现在杜飞也有些饿了,正好刚买的米,整点大米饭吃。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前天刚穿越那晚,去饭店吃顿大米饭,总觉得比后世米饭更香。
没有电饭锅,杜飞一个人吃饭做的又少,不可能直接用大锅煮饭,那样煮出来除了锅巴就剩不下什么了。
根据前身的记忆,无论蒸大米饭还是高粱米饭,都是直接拿铝饭盒放到蒸锅里。
杜飞依葫芦画瓢,刷了一个饭盒,淘米蒸饭。
他原想把饭蒸到锅上,去趟供销社,买点下饭菜,家里除了那半缸咸菜,连一颗大白菜都没有。
谁知刚一开门,寒风连着雪花一下就扑到脸上,这会儿功夫居然下雪了!
这是今年京城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
杜飞立刻打了退堂鼓,实在不想大老远顶风冒雪去一趟供销社。
索性回去翻出半根葱,等下炸点葱油,一边就着咸菜,一边吃葱油拌饭,似乎也挺香的。
趁着蒸饭的当口,杜飞给自己泡了一杯茶,一边喝着茶一边又去抱起小乌撸猫。
一时间,悠闲地喝茶撸猫,竟也十分惬意。
可是,这种喝茶撸猫的美好生活,对于杜飞来说,一开始挺新鲜,过一会儿就有些百无聊赖。
家里过分的冷清,只有窗外‘呜呜’的风声和灶台上蒸饭的‘咕嘟咕嘟’声。
杜飞在穿越前,早养成了回家就开电视的习惯,甭管看不看,都要听动静。
现在他家别说电视了,就是一台收音机也没有。
“要不明天去买台收音机回来?”杜飞萌生这个想法,忽然想起,原主家里,早前也有过收音机。
收音机价格虽然不便宜,但比自行车还是差了一些,收音机票也没自行车票那么稀罕。
更重要的是,收音机买回来放在家里,不像自行车天天骑出去招摇。
所以相对来说,家有收音机的并不少,四合院里的三位大爷,包括傻柱和许大茂都有收音机。
原主家本来也有一台老式收音机。
前两年坏了,找厂里电工去修也没修好,后来就没买新的。
想起这茬,杜飞翻箱倒柜,找出那台压箱底的旧收音机。
虽然坏了,但收音机在这年代绝对是金贵玩意,根本不可能丢掉,用报纸包着,放在箱子里。
这种老式电子管收音机个头不小,足有二十多斤重。
杜飞搬出来放到桌上,揭掉包在外面的报纸。
全实木的外壳,黑色玻璃面板上,突出两个大大的金属旋钮,乍一看居然还有七八成新!
其实也难怪,这时物资稀缺,人们用啥都精贵。
三大爷家为了减少收音机的损耗,都不舍得拨动旋钮换台,常年只听一个频道。
所以,许多东西一直用到不能用,看着还跟新的似的。
杜飞找出来这台收音机虽然没那么邪乎,但也看得出来,保养的很精心,可惜到了年头,该坏还得坏。
找了一根螺丝刀,把收音机的后盖打开。
放了这么多年,里边积了厚厚一层灰。
伸手摸了摸里边的电线,塑料皮全老化了,摸着硬邦邦的,稍微用力一折,就裂开一道白痕。
杜飞见状,皱了皱眉。
老化成这样,这台收音机的维修价值恐怕不太高。
不过死马当成活马医,他打算明天带着去专业的维修点看看。
当初收音机坏了,原主父亲只拿到厂里给电工看看,那电工鼓捣半天,说不能修就罢了。
杜飞却知道,在厂里干电工,跟修理家用电器压根是两码事。
但如果专门修电器的师傅都说不行,他也只能考虑再买一台新的。
杜飞拿定主意,一边把收音机收进随身空间,一边合计明天上哪找修收音机的师傅,这年头会修电器的实在不多。
然而,令他始料未及,当收音机进入到空间内,围绕光球转动的蓝光突然颤动起来。
杜飞蓦的一惊,连忙把收音机取出来,皱着眉思忖,是怎么回事。
再想到小乌被放进空间内,吸收了白光的前后变化,杜飞不由暗忖:“难道说,这种从鼻烟壶里吸收出来的蓝光,能修复或者升级某些物品?”
想到这里,他立即拿来一个磕掉了茬的饭碗,放进随身空间。
果然!那道蓝光再次被引动,微微颤动起来。
这无疑验证了杜飞的猜测。
把那个破碗拿出来,又把收音机放入空间,杜飞心念一动,引导那道蓝光,倏地钻进了收音机。
随之一团蓝色光茧包裹住收音机。
不过这一次,杜飞只想要收音机能用就行,可别像小乌一样从一只小病猫一下子升级成小豹子。万一接收到一些外国的频段,被当敌特抓起来,都没处喊冤去。
尽管十分笨拙,但杜飞可以确认,他的意念能够控制随身空间内的白色光球以及附属的蓝色光带。
果然在他的意愿下,包裹着收音机的蓝色光茧很快收敛,再次化成一条匹练回到光球周围。
前后对比,这条蓝色光带大约消耗掉了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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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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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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