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阅 > 都市小说 > 我不是那种富二代 > 0218 抵着靶心的枪口会不中靶?【7K】
  在蜀州待了最后两天,吴烨和凌晨准备明天回家了,机票吴烨已经提前订好了,收拾好东西就出发。

  外公给的酒,吴烨直接邮寄了,因为价值太高,花了吴烨不少钱,不过飞机上带不了那么多,只能选择邮寄。

  老爷子给的是三十年的老酒,一箱就值几十万,几箱酒就是一百多万的价值,吴烨还是查了价格,才感觉贵的不行。

  一百多万的鱼可不好买,而且很多鱼,老爷子都养了,他那一池子鱼,价值很恐怖,不过没有酒那么好变现。

  物价暴涨的时候,收藏品其实很保值,因为一直在涨价,不管什么时候出手,都能换成钱,这种东西其实就是钱。

  太阳落山,夜晚降临。

  吴烨和凌晨坐在椅子上,面前是一桌子好菜,凌宇把山珍海味都搬上桌子了,吃是肯定吃不完了,吴烨看着都感觉肚子饱了。

  “叔,这也做的太多了吧!”吴烨夹了一块海参。

  那么大条的海参,切片凉拌,吴烨都惊呆了,对此表示自己孤陋寡闻,还有片好的烤鸭,只有肉的龙虾和螃蟹,蘸着蘸料就可以吃,羊排,牛排,水煮鱼片,藤壶,鸽子汤,素菜就只能看到零星。

  吃完是一回事,东西这么多如果吃不完,太浪费了。

  财大气粗的吃法,再加上一瓶高档红酒,一顿饭花了六位数,简直是吃的钱。

  吴烨还没有这么浪费的吃过饭,基本上就是合适吃饱就行,不会整的这么夸张,也可能是经济的增长过快,基础挥霍素养还没有拉起来,有些跟不上。

  反正在家的话,吴烨和凌晨都是简简单单的,就几个菜搞定。

  “明天就要回去了,吃点好的。”凌宇拿着杯子,和吴烨碰了一下:“回去了就得开始工作了,就没有这么清闲。”

  还是盛情难却,吴烨被迫和老丈人喝酒,不爱喝酒的吴烨,红酒对他来说无爱,虽然想做个酒柜,那也是为了好看,和喝酒无关。

  大概很多男孩子,都希望自己有個酒窖,不为了喝酒,看着也好看,吴烨就是这种人。

  凌宇为了做这分别的一顿饭,可谓是使尽了十八般功夫,做的色香味俱全。

  “叔,阿姨,这几天感谢您二老照顾。”吴烨拿着杯子:“我敬您二老一杯。”

  蓝总裁的杯子里是果汁,她很少喝酒,应酬也是不喝酒的,最多喝点茶或者果汁,这个世界上能让她必须喝酒的人可能有,但是绝对不是很多。

  叮。

  瓷杯碰了一下以后,吴烨把半杯酒喝掉,喝白酒的时候抠抠搜搜,但是喝红酒的时候,吴烨很豪气的。

  凌宇也不是什么酒量很大的人,和吴烨差不多,都是菜狗。

  “自己家,说这些干啥子?家里最宝贵的都被你拿走了,以后不要说这些客气话。”凌宇认真的说道。

  哎,养了那么多年的花,花盆都不剩了。

  谈不上什么不高兴,就是很郁闷,理解又舍不得,舍不得又留不住,留住也得往外推。www.xbiquyue.com

  最终还是要嫁人的,起码对象他们不讨厌,觉得挺好的,能控制的也就是这样了,真换个不喜欢的小伙子,最后还是拗不过。

  都到这个时候了,还客气什么呢?端走花盆的时候可不客气。

  “叔,您还喝吗?”吴烨看了看快空掉的红酒瓶。

  凌宇指了指酒柜:“幺儿,再拿一瓶!”

  凌晨:“......”

  本来就酒量都不大,整的和大局面一样,估计再来一瓶就开始晕了,就开始胡言乱语了。

  凌晨看了看蓝总裁,蓝总裁点点头,凌晨才去酒柜拿了红酒,把酒打开倒在分酒器里,又一瓶康帝没了。

  家里都不买拉菲那种假酒,都是买的康帝,而且是国外直发,一箱不便宜,不比外公开的酒便宜。

  “吃点东西再喝,免得吃东西都吃不下了。”凌晨在边上提醒了一句,他们就顾着喝酒聊天了,都没有吃多少饭。

  吴烨是侧身听着凌宇说话,时不时的聊几句,偶尔就拿着酒杯碰,然后继续聊,继续碰。

  喝了一句一瓶红酒,这是第二瓶。

  虽然贵,其实并没有喝出来多么物超所值,喝白酒不一样,白酒吴烨是真的能感觉到多好喝,很明显的感觉。

  “叔,慢慢喝吧,您也吃几口菜。”吴烨指了指菜盘。

  其实喝酒的话,还是不要吃海鲜的好,不过偶尔吃一顿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吴烨吃了几块蟹肉,这种纯蟹肉很容易让人体验到螃蟹自由的感觉。

  吃了几口菜,吴烨和凌宇推杯换盏,喝的你来我往,势均力敌,谈天说地的,已经有了几分睡意。

  吴烨脸都红了,每次开始喝醉的时候,吴烨就会脸红,醉过去的时候,不光是脸红,还会发烫。

  这种时候,就说明喝多了。

  “喝不了就少喝点,你都快醉了。”凌晨试了试他脸上的温度:“再来两杯就得醉了。”

  吴烨:“......”

  你是酒精探测仪呢?说的那么肯定,吴烨不相信,感觉自己还能喝,明天就回去了,陪老丈人喝好。

  再来都是过年了,还有几个月的时间,老丈人去不了魔都,家里的蓝总裁离不开他,所以凌宇得在家守着。

  这么多年的相处方式,彼此早就习惯了,不过蓝总裁确实是离不开他,在一起到结婚一直都是这样的。

  “我没事,你好好吃饭吧。”凌宇回答道。

  这是吴烨用果断语气说的话,凌晨既没有再管他了,等他喝醉了就把他送回房间去。

  一杯两杯三倍以后,吴烨就挺不住了。

  开始眩晕了,酒意就像是决堤一样,席卷身体和脑子,让他思考的效率都缩水了很多。

  凌晨放下碗筷,看着醉酒的吴烨和老伴,上一次还说不给他喝酒了,只是这次又让他喝酒了。

  凌宇也没有好到哪里,一样的靠着椅子,迷迷糊糊的,没有清醒的意思,蓝总裁也放下碗筷了,忍不住叹气。

  “你爸想说的话都已经说完了,其他的你自己做决定就行了。”蓝总裁说了一句以后,拉着凌宇做到沙发上去,凌晨要收拾碗筷,也把吴烨弄到沙发上的另一边。

  弹性很好的布沙发,很容易就陷进去了,吴烨就像是躺在一个凹槽里,凌晨把摊子给他盖好。

  收拾碗筷的时候,蓝总裁就在帮忙。

  “小区很多人都知道你找对象了,好好谈着,不要任性,学会解决问题,维护感情。”蓝总裁在旁边低声说道。

  凌晨点头表示理解。

  认识是喜欢的第一步,喜欢是恋爱的第一步,恋爱是结婚的第一步,结婚是过日子的第一步,过日子是个大学问。

  本来就没有瞒着谁,凌晨有对象的时候,也被传出去了,业主群里的阿姨还讨论过几次。

  “我又不是为了其他人才谈对象,是因为对象本来就很好,才能在一起,管他们说什么呢,我们关起门来过日子就行。”凌晨擦了擦手。

  蓝总裁没有说什么,她一直不觉得女儿傻,凌晨很聪明,能和吴烨在一起谈结婚,就是看好了。

  母女俩洗完了碗筷,回到客厅的时候,就听到了此起彼伏的呼噜声音。

  最开始,吴烨是不打呼噜的,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吴烨也开始喜欢打呼噜了。

  不过他的声音比起凌宇来,就是大巫见小巫了,凌宇的呼噜声完全把吴盖过了。

  看着这一幕,凌晨和蓝总裁都很无语。

  “找个毛毯吧,让他们睡沙发得了,这个天气也不冷,睡沙发懒得搬上去,太沉了。”蓝总裁提议道。

  凌晨想了想,点点头去给吴烨收拾行李。

  本来就不是很多东西,一个行李箱就把东西装完了,来的时候是一个行李箱,去的时候还是一个行李箱。

  虽然多了点东西,也就是衣服而已。

  剩下一些夏装,凌晨就没有带走了,而是放在衣柜里,就带了厚一点的衣服,现在已经是换季了,回去还得买衣服才行。

  吴烨不喜欢做这些小事情,凌晨都是工作之余就把便利贴写好,放到包包里,一点点办。

  大事情不含糊,小事情很纠结的吴烨,自从和她在一起以后,买衣服,穿什么,日常用品都是凌晨买的,包括极限运动装备都是凌自己在买。

  把东西收拾好,拿到楼下,吴烨已经盖了一个厚的毛毯,旁边已经点上了熏香和点蚊香。

  这个季节还有蚊子,也就是在南方了,北方都开始冷起来了。

  吴烨睡在沙发上,宽松弹性的沙发,其实睡着也挺舒服的,吴烨陷在里面,睡得正香,连凌宇打呼噜的声音都没有吵醒他。

  给他盖好被子以后,凌晨才回到楼上的房间里,灯光熄灭,客厅安静下来。

  窗帘把外面的灯光都阻挡了。

  翻了个身,吴烨睡得香甜,他还做了个梦,梦到自己和凌晨结婚了,鞭炮的声音特别大,特别的响。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迷糊的吴烨感觉鞭炮声音不对劲,慢慢睁开眼睛的时候,只有一片漆黑。

  耳朵接受到的声音告诉吴烨,这是打呼噜。

  凌晨打呼噜没有这么大声吧?吴烨把旁边的台灯打开,才发现自己不远处躺着老丈人,呼噜大的震天响。

  吴烨:“.....”

  原来是沙发,还以为在床上呢,这个响声,难怪会做梦梦到鞭炮齐鸣,吵的这么厉害,都没有醒过来,可见睡得多香。

  这会儿清醒了,吴烨感觉自己睡不着了,特别是在老丈人旁边。

  “呼~去楼上?会不会太尴尬?明天早上起来看不到我。”吴烨听着老丈人的鼾声,还是准备收拾收拾去楼上睡觉。

  拿过茶几上的手机看了看,已经三点了,时间还早的很,还得睡觉,吴烨把摊子收拾好,拿着水杯灌了几口水,就去楼上了。

  第二天的时候。

  凌晨起了个大早,她其实不是起不来,就是和吴烨在一起懒了,最后没有起得来而已。

  一旦有事情的时候,还是能起来的。

  下楼就发现沙发上只有凌宇,凌晨就奇怪了:“我那么大个男朋友呢?”

  那么大个男朋友不见了。

  又去楼上的房间看了看,才发现吴烨在被子里,睡得香甜的很,凌晨悄悄的关上门,走到床边,拿着自己的头发挠了一下他的鼻孔。

  痒痒的很,吴烨擦了擦鼻子,又转身继续睡,凌晨嘿嘿嘿笑,继续挠他。

  突然就被吴烨揽住腰,摔在被子上。

  已经醒了的吴烨睁着眼睛看了看她:“老婆早安。”

  凌晨:算了,看在老婆的份上。

  “起来了......唔~”

  五分钟后。

  吴烨才起来,看了看从卫生间出来的凌晨,笑的很灿烂,换来了凌晨一个白眼。

  烦得很,说好的起床变成了热身。

  走到吴烨身边,凌晨拍了他一下:“还笑,赶紧起来了。”

  把被子整理好,吴烨才和她一起下楼,凌宇已经起来了,蓝总裁就在沙发边上坐着,估计是她喊起来的。

  穿着拖鞋,吴烨准备去厨房做早餐。

  “阿姨,让叔叔坐会儿吧,早餐我来做就行了。”

  凌宇点点头,靠着沙发继续睡觉,被蓝总裁拍了一巴掌,这个习惯,凌晨和她一模一样,都喜欢拍人。

  厨房里,光是冰箱就是三个,还是那种大冰箱,一个放蔬菜,一个放水果,一个放干货。

  三个冰箱的下层拉开,全是满满当当的肉,各种野味等等,吴烨看着冰箱,把水果拿出来,准备榨汁。

  凌晨进来帮忙,吴烨就让他洗点豆芽小白菜,自己则是开锅烧水,把面条拿出来准备好,另一个锅里则是切好牛肉开始煎炸。

  做个牛肉面。

  来这几天都是凌宇在做饭,吴烨最多是帮忙,要离开了,才给他们做了个早餐,确实是有点那啥。

  还说过来好好表现一下,老丈人和丈母娘好像也不需要他表现什么的样子,吴烨除了早睡早起,帮忙做饭,打扫卫生,都找不到什么可以表现的地方。

  时间就这么几天,转眼就过去了,吴烨和凌晨今天中午都要离开了。

  下次再来,就得几个月以后了,过年之前都是二月份了,现在才十月份而已。

  “东西我都收拾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就开车去机场。”凌晨倒是越发想回去了,没有多少舍不得。

  在家里待了这么久,换成没有对象的话,她还不知道在那个荒郊野岭,能肯定的是绝对出去游山玩水去了。

  再说过段时间还要回来,凌晨觉得没有什么可伤心难过的,多打电话就是了,在家还是没有在魔都自由。

  和吴烨单独住的时候,什么都不需要考虑,起码不会热身退赛,也不会打一拳就认输,在家里,斗嘴都小心翼翼的。

  还是回去自在一些。

  “你这么归心似箭的?要是叔叔知道了,肯定得伤心。”吴烨说道。

  凌晨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吴烨眼睛变化挺大的,眼睛睁的越来越大,最后看着凌晨,露出一个嘿嘿嘿的笑容。

  早点回去,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啊?

  “家里的狗子毕竟还寄养在别人家呢,还是得早点回去,免得狗子不习惯。”吴烨一正言辞的回答。

  凌晨给他一个白眼。

  德行!

  “面条差不多了!”凌晨提醒他,然后拿着果汁喝了一口,鲜榨的果汁,味道极好。

  把早餐做好,吴烨端着碗出去,凌宇和蓝总裁已经坐过来了,凌宇嗅了一下,点点头看了看碗筷:“蒜呢?”

  吃面不吃蒜,香味少一半,凌宇习惯吃小面的时候,搭配生蒜。

  “有的,叔,您等一下啊!”吴烨又去厨房了。

  把小菜和蒜准备好,吴烨扒着面条,吸溜的往嘴里送,再来一口蒜,味道好极了。

  味道很好,凌宇是这样说的。

  专门和店里的师傅学过一些技巧,吴烨做的东西其实挺好吃的,只是在经验上赶不上凌宇。

  起码这个小面的味儿,很正宗。

  “到家了记得报个平安。”蓝总裁吃着小菜提醒了一句。

  正兴致冲冲考虑回家过二人世界的两人,点点头答应下来。

  看他们身在曹营心在汉的表情,蓝总裁识趣的名义说什么,只是看了看墙上的表,计算了一下时间。

  凌宇就舍不得多了,特别是说话的时候,就显得唠叨很多,凌晨耐心的听着,时不时的点头。

  比起蓝总裁的放养,凌宇更像是精细化管理。

  事无巨细的说了很多,有种又当爹又当妈的感觉,吴烨都觉得他能想到那么多细节,很了不起。

  换成吴烨当爸爸的话,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和凌宇一样。

  “就这些了,有空就打电话。”凌宇把面条吃完,看了看吴烨:“晨晨我就交给你了。”

  吴烨听到这个话,差点没有跳起来。

  等了好久,总算是等到了这个话,来的目的不就是这个吗?

  总算是口头同意了,吴烨也可以放放心心的求婚了,天知道他戒指都准备好了,就等着回去策划求婚仪式了。

  求婚之前,总感觉老丈人和丈母娘有个话,才更有底气。

  “叔,我保证,凌晨和我在一起,只会胖不会瘦,只会健康不会生病,我一定照顾好她,不会让她受委屈。”吴烨回答。

  凌宇点点头。

  保证需要时间去验证,不是谁都能做到说到做到,很少才显得很珍贵。

  想了想,凌宇把口袋里的红包拿出来,给了吴烨。

  一个厚厚的大红包,吴烨从他手里接过来的时候,很是惊讶,自己居然还有红包?

  以为只有女生去男生家的时候,才有红包呢,结果吴烨也有,还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这是我和你阿姨的一点心意,不多,就是个意思。”凌宇解释了一下。、

  “谢谢叔叔阿姨。”吴烨立刻回答。

  把红包收起来,凌宇又把一个盒子递给他:“这个给你戴吧。”

  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看着很熟悉的外国文字,吴烨就知道是块表,看这个包装就知道是不便宜的表。

  虽然不知道价格,但是吴烨知道,应该是自己送的礼物,他们给的回礼,吴烨送的东西价值也不低。

  这是不占便宜的意思吧?

  吴烨看了一下表盒,打开看了看里面的手表,一块他常戴的百达翡丽,但是款式很好看,低调奢华。

  手表这种东西,属于是奢侈品,贵的贵得没边,吴烨把手表收下,并没有推辞什么,只是说了很喜欢。

  确实也是喜欢,男生没办法拒绝,车,婊...呸,是表,还有打火机。

  多少有点收集癖。

  “喜欢就行,叔也喜欢你送的麻将。”凌宇笑了笑。

  收了礼物,吴烨这趟就算是圆满了。

  这是最后一个环节,凌晨自己开车,也不用他们送,吴烨他们自己就可以去机场,再待一会儿就要走了。

  凌晨和蓝总裁说了一下公司的事情,吴烨则是和老丈人说着一些小事情,气氛还是挺好的。

  就是蓝总裁这个丈母娘,和其他的丈母娘不一样,可能是因为职业原因,说不上多热情,也不会很冷淡。

  性格就是这样,大部分时候都是严肃的表情,吴烨是有些不习惯,但是也还好,以后慢慢习惯就是了。

  中午的时候,吴烨和凌晨从家里离开。

  吴烨拖着行李箱,打开汽车后备箱放进去,和老丈人丈母娘告别。

  “照顾好她啊!”凌宇拍了拍吴烨的肩膀:“受委屈了就和我说,我教训她。”

  吴烨尬笑。

  显然您老人家不会教训她,和丈母娘说还差不多,那可能有点效果,吴烨答应下来。

  老丈人的面子,必须给。

  “那我们走了啊!到了给你们发消息。”凌晨挥挥手,坐进副驾驶。

  吴烨启动车子,从后视镜里,还能看到凌宇和蓝总裁两人,他们看着车,就站在门口。

  吴烨默默的吐了一口气,开车离开。

  看了看凌晨,吴烨发现她有点沉闷。

  “不是说不会觉得难过吗?”吴烨打趣了一句。

  凌晨摇摇头:“显然牛比吹大了,我还是舍不得他们,你开快点吧,不然我更难受。”

  本来以为离开家是开心的,但是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根本开心不起来,没有拿着天高任鸟飞的感觉。

  从后视镜看到他们站在车后的那一幕,就感觉心里堵的很,凌晨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色倒流而过,有些惆怅。

  “我发现我妈皱纹更多了。”凌晨把车顶打开,让凉风吹进来:“化妆品的效果都不好了,”

  突然觉得有点煽情了,不过吴烨可以理解她的感受,他自己每次出门的时候也是这样,感觉心里堵。

  一年回去好几次呢,就得堵好几次,每次看到老爷子和老太太的时候,都感觉他们更老了一点。

  人心都是肉长的,感受不到的时候,只是因为年纪不够,或者还没有意识到家人的重要性。

  “今年我们把房子落实了,明年结婚以后,就要孩子,后年他们就得踏踏实实退休,怎么样?”吴烨说道。

  他们也是父母的锁链,但是这个锁链没有孩子来的粗,直接就可以锁的死死的,让他们全部投入到孩子身上。

  几个人带孩子,也不会那么累。

  一举两得,就是他们自己带孩子的时间少了。

  凌晨想到这个,展演一下,然后和吴烨说道:“那行,到时候你安排。”

  吴烨笑出声,点点头答应。

  “不过听潸潸说的,半年一年怀上都是很正常的,莪们有没有可能要一年才能怀上?”凌晨问道。

  吴烨摇摇头。

  “没听说枪距离靶心那么近,还打不准的。”吴烨觉得那不存在,而且他是神枪手。

  凌晨:“.....”

  过了这个话题,就聊到奶粉尿不湿之类的,聊到孩子要打预防针之类的,幼儿园之前要不要学其他的,两人还差点争吵起来。

  吴烨觉得不用,凌晨觉得必须要上个兴趣班才行。

  最后想想,还没有娃,有了娃再考虑这个事情也不迟,现在是在吵未来的架,也是购傻的。

  到了机场以后,吴烨把车停好,把钥匙放好,拿着行李箱和凌晨一起去机场大厅办手续,过安检。

  “发个消息给叔叔阿姨。”吴烨说道,把兜里的红包放到书包里,路上的时候凌晨数了一下,是万里挑一。

  和凌晨一样,也是万里挑一。

  “好。”

  凌晨家里。

  坐在沙发上的凌宇看着手机消息,拿着手机发了两个消息出去,才把手机放在一边,看了看空空荡荡的家里,准备去打几把麻将。

  蓝总裁去公司了,前几天签了个大合同,还是因为吴烨的原因,这几天很忙。

  她不在家,凌宇就更无聊了,只能去打牌消磨一下时间,从抽屉里拿了几张百元大钞,然后拿着两盒烟,就出门了。

  “这种日子听枯燥的,还是得早点带外孙才行啊!”凌宇叹气。

  家里没个孩子,一点都不热闹。

  回头得和老吴商量商量订婚的事情了,早点把婚事落实下来,早点就能抱孙孙,那日子才有盼头。

  “等堂客回来,先商量商量。”凌宇计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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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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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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