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阅 > 都市小说 > 我不是那种富二代 > 0311 孩子开始逐渐懂事【7k】
  十年后。

  大唐集团。

  经过十年的发展,大唐集团变成了一家集,餐饮,食品,酒店民宿,服装生产销售,旅游为一体的千亿级别大集团。

  总值约两千亿左右的大型集团,员工多达几万人,就像是一只巨大的鲸鱼一样,无数中小型企业靠着大唐集团卫生。

  在魔都,也算是有数的大企业之一。

  一间宽敞的办公室里,落地窗让阳光充分的照射进办公室,绿色植物有序的摆放着,阳光照到高档沙发和桌椅上,反射出一点点光。

  落地窗边上,一个大大的摇椅上,躺着一个青年,姑且还能称之为青年,看着三十来岁的样子,一头简单的短发,一身休闲装。

  脚放在茶几上,手上拿着一个保温杯,戴着墨镜,随着摇椅起伏不定,显得怡然自得,旁边的沉香炊烟鸟鸟,从香炉里冒出烟,多了一种让人宁静的感觉。

  阳光晒在他身上,让他显得慵懒至极,只是偶尔拿着保温杯喝一口,才能看出来他并没有随着。

  保温杯里,红艳的枸杞子,还在沉浮,一些其他的药材也能隐约可见,显然,很养生。

  “干了十年工作,老婆的公司变的更大了,自己的公司还是追不上。”他叹气一声,喃喃自语的说道:‘我还是不合适做生意啊!’

  把墨镜放到一边,露出吴烨的脸,而他怀里,是一份财务报表。

  表情颇有些遗憾的意思。

  把财务报表放到一边,吴烨坐在阳台边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下方,位于九十九层的办公室,让他可以看到很多风景。

  吴烨并不喜欢这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显得孤独,显得孤寂,并没有什么好风景,就算是有,也看腻了。

  伸了个懒腰,吴烨站起来,撑着落地窗,吴烨看着这片商业区,十年的时间,变化相当大,最明显的,就是无数的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一样起来。

  这个城市的动力,还是那么澎湃,一点都不显老态。

  转眼就十年了,都三十熘了。

  男人三十而立,而立之年的吴烨,对跟工作的热情,还是和十年前一样,完全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么喜欢摸鱼。

  十年里,公司的规模一点点变大,吴烨就把业务拆分成了子公司,就做衣食住行这几个领域,总算是让他堂堂正正的做起来了。

  虽然赶不上老婆的天赋,吴烨也是不傻的人,多少有点生意头脑,再加上好风凭借力,公司反正发展的很好。

  过了某些年纪以后,就放弃了不少的东西,更喜欢工作了,除了这个就是下棋和钓鱼,特别是海钓。

  “虽然比不上老婆,但是也很不错了。”吴烨对自己的要求还是达到了,特别是孩子都升学以后,吴烨才开始认认真真的工作。

  这几年,他和凌晨差不多,都是忙着公司的事情,家里没有了孩子的打扰,吴烨觉得日子过的异常舒适,就像是回到了谈恋爱的时候。

  轻松,自在。

  只是凌晨就像是一座大山,吴烨总是趟不过去,一直被凌晨压着,完全没有超过她的希望。

  凌晨已经把公司做到了五千亿左右,完全是一个巨无霸,吴烨被她吊打,有些人,哪怕是拥有外挂,都没办法超过凌晨。

  倒是私房钱,赞的够够的了。

  对于吴烨来说,能创下这么大的家业,已经是很认真,很努力的结果了。

  “就是命,这辈子就只能赚这么多。”吴烨笑着自语道。

  现在他喜欢看书,很多书都喜欢看,看的很杂,越发觉得,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多少有点受文化影响,以前那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想法,变得更澹了。

  终究不是二十来岁了,吴烨都已经三十多快四十的人了。

  “一转眼就下午了。”拿着手机看了看,刚准备把手机丢开,信息就来了。

  叮冬~!

  拿着手机看了看凌晨发来的消息,吴烨拿着手机回了个语音过去,他现在越发不喜欢打字了,更喜欢把事情做的简单。

  直接语音。

  【今天不加班的话,来接我。】凌晨言简意赅。

  吴烨回了个ok。

  确定好时间,收拾好东西,吴烨从办公室离开,公司中高层都知道,老板喜欢摸鱼,这是公司的企业文化之一。

  从公司创立开始,一直到现在的千亿集团,钱从未改变过老板的工作方式,只是时间长短一些而已。

  不到下班时间,老板往往就跑了。

  很多老员工都知道,老板很顾家,经常去接老板娘,而且也知道,老板娘的公司做的比老板的公司更大。

  一家子加起来,差不多万亿集团了,盈利还很强。

  吴烨下了地下车库,拿着钥匙打开自己的大众,一辆平平无奇的代步车,一百多万的那款,吴烨这个是定制的,五百多万,外观和普通的轿车区别不大,就是车子的功能和内饰不一样。

  平平无奇。

  撞了不好赔那种低调车。

  二十多岁的时候,吴烨还觉得自己有点高调,总喜欢开跑车,开名牌豪车,后来,逐渐就丧失了开豪车的兴趣。

  还是这种普通家用车实在,开着舒服,自己不受罪,而且也够内涵。

  低调奢华有内涵。

  她真要开豪车,找姐拿钥匙,都不需要自己买,多到可以随便选。

  江畔,也是个有收集癖的女人,特别是手里的钱多到花不完的时候,收藏地,收藏农场牧场,酒庄,城堡,反正一度很疯狂。

  “我曾经爱上这样一个男人,他把我变成世上最笨的女人......”

  听着老歌,把车开到凌晨楼下,吴烨拿着手机,看了看新闻,他还是没有改掉这个习惯,喜欢看新闻。

  只是少了,更多都是看实体书,家里的书房,都被他这几年买书看堆起来了,还是看一本买一本,堆积了很多书。

  凌晨总是说,他越来越儒雅了,有文化人的气质。

  彭!

  车门被关上,凌晨一身简单的裙子,坐在副驾驶,翘着二郎腿,把安全带系好。

  长发被剪成了干练的短发,一身简单的裙子,一双高跟鞋看,再加上简单的首饰,身材还是一样的好,看着有些微微圆润的感觉。

  气质被熏陶的相当出众,这几年的商海沉浮,让她显得越来越沉稳了,她现在是魔都商业界的大老之一。

  特别是前年转型以后,公司又喷井式的往上涨了一波市值。

  现在都开始做高科技了,其他的业务还在慢慢缩减,主要业务变成了高技术产品。

  也就在吴烨面前的时候,凌晨还是那个笑容满面的沙凋。

  在孩子面前,她一直都是那个威严的妈妈,几个孩子都比较怕她,特别是凌晨沉下脸的时候,孩子们和鹌鹑似的。

  现在,老大和老二都在上初二了,小的两个,也马上初一了,爸妈管着大的孩子,大的孩子管着小的孩子,也算是听话。

  “老公,期末成绩发给你没有?”凌晨把高跟鞋脱掉,把腿盘起来。

  吴烨启动车子。

  一边看着后视镜,一边回答道:“发了,成绩都还是挺好的,渺渺现在是年级第三,乐乐还是稳步的年级第一,多多和老幺要管一下,成绩有点下滑了。”

  老大虽然调皮不喜欢读书,但是人聪明,成绩还不错,再加上和弟弟同级,还能有个人辅导着,小的两个就没有那么好的天赋了,老三更喜欢音乐,老四则是喜欢小买卖。

  几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喜好,成绩还是挺好的。

  “回头让乐乐和渺渺给他们辅导一下,暑假的时候,带他们出去玩一圈吧!”凌晨说道。

  吴烨想了想,还是摇摇头。

  “爷爷奶奶他们年纪大了,还是让孩子们在家吧,也能陪陪他们,眼见着一天天的老了,多陪一天算一天。”吴烨说道。

  这十年里,老爷子他们每天锻炼,多少还是有些用的,只是架不住身子骨老了,吴烨爷爷都开始有点老年痴呆的意思了。

  有时候记忆里特别的差劲儿,凌晨的外公,已经老年痴呆一年多了,出行都得靠轮椅。

  家里有六个老人家,吴烨安排了几个保姆,帮着爸妈和岳父岳母照顾老人家,就只有他们两个人的话,人手都不够。

  “也是,还是在家吧,都八十来岁了,年纪很大了。”凌晨点点头回答。

  他们都快四十了,家里的爸妈都六十的样子了,老爷子他们八十来岁了,好的是几个老人家都在世。

  吴烨还没有面对那些伤心的事情,老太太她们,都还健康清醒,只是也需要人照顾着才行。

  总就是老了,每次吴烨看到他们不少的老人斑,就感觉心里有些堵得慌,但是他也没有什么办法。

  就像是团子几兄妹,已经没了两个,团子也老了。

  现在家里的狗子,都是团子几兄妹的后代。

  “医生上次检查说的情况还不错。”凌晨说道:“但是年龄摆在哪里,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坚持几年,看着孩子结婚。”

  这是几个老人家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重孙结婚,但是现在的渺渺和乐乐都才十多岁,怎么可能结婚?

  吴烨也感慨,大概率是看不到了,当然,吴烨希望他们看到自己做爷爷。

  “一身的老年病,哎~”吴烨叹气。

  连爸妈和老丈人丈母娘都越来越反感体检了,他们都六十来岁了,觉得没有必要做什么体检,反正都不知道活到什么时候。

  “转眼就结婚十多年了,父母都老了。”吴烨说道。

  凌晨拉着他的一只手,给他一些温暖。

  “今天是周五吧,孩子都应该回家了。”凌晨看着车窗外的夕阳说道。

  吴烨点点头,孩子都应该回家了。

  远处。

  吴烨家的院子里。

  渺渺拿着一盘水果,给坐在轮椅上的外祖爷喂水果。

  “你是哪家的小姑娘?”坐在轮椅上的凌晨外公问她。

  渺渺:“.....”

  看了看旁边的外婆和外公,渺渺微微的叹气,然后笑着回答:“我是凌晨家的大娃,你晓得凌晨是那个不?”

  旁边的吴太太和蓝总裁都忍不住笑出来。

  老爷子想了想,然后摇摇头:“我不晓得嘛,凌晨是那个?”

  “那你晓得蓝筱雅是那个不?”渺渺又问他。

  “那是我娃儿!”

  “我妈妈是她娃儿,你说我是那个哎?”渺渺说着就笑出来了。

  老爷子考虑了一下,摇摇头:“记不到啦!”

  蓝总裁听得一阵难受,已经老年痴呆不少日子了,现在已经有些生活不能自理了,除了记得她,记得老太太,连凌宇都记不得了。

  乐乐在旁边看了看自己祖爷,然后问了一句:“您知不知道我是谁?”

  被老爷子敲了一下脑袋。

  “额捶你你信不信?”老爷子看了看旁边的凌晨外公,叹气的说道:“你祖爷还没到那个时候。”

  乐乐:“.....”

  对,只是间歇性的,偶尔把我当成爸爸,我知道的。

  几个祖奶奶倒是没有什么认知障碍,还能吃能睡,就是几个老人家,多少有点情况,记忆力衰退,认知障碍,老人病也不少。

  看着是挺难受的。www.xbiquyue.com

  “乐乐啊,我们还能坚持几年,希望能看到你结婚啊。”凌晨爷爷逗他。

  乐乐:??

  我都是孩子啊!那还不知道得多少年呢。

  “行,祖爷,我明天带个对象回来,你都不知道我姐给我丢了多少情书,喜欢我的小胡娘可太多了。”乐乐逗着老人家。

  他和渺渺懂事早,知道哄老人家开心。

  “真的假的,奶奶看看照片。”吴太太问道。

  渺渺敲了敲乐乐的头。

  “奶奶,没有的,妈妈说了不能早恋,倒是有人给他写情书,被我交给老师了。”渺渺回答。

  吴太太:“......”

  自己孙女还是那个绝绝子。

  她都能想到,绝对没有女生敢给孙子写情书了。

  蓝总裁忍不住笑了笑:“你妈妈以前就干过这种事情,害人家上升旗台念了一遍,给人家整自闭了。”

  乐乐诧异的看了看外婆,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这个事情。

  他们对爸妈小时候的事情还是很感兴趣的。

  “老三,把垃圾收拾了,别让奶奶外婆动手。”渺渺看了看边上吃瓜的老三。

  橘子还没有吃下去呢,就被大姐指使做事情。

  常年被大姐压制的他,和二哥一样,也不敢反对,拿着垃圾袋收拾垃圾,动作熟练的让人心疼。

  “外公,爷爷,今晚我们一起吃饭吧,我们好久没有一起吃饭了。”渺渺看着外公和爷爷说道。

  已经开始有了银发的凌宇,和快秃完的老吴答应。

  “那我们回去准备吃的,等会儿爸爸回来就可以做饭了。“渺渺开心的答应。

  看着几个弟弟妹妹,意思很明显。

  乐乐点点头,老三老四只好答应下来,回去准备食材。

  大姐凶的很,动不动就揪着头发咆孝:你再说一遍?

  只有对最小的妹妹,她才温柔很多,不像那么凶,还老是给妹妹买好吃的,好玩的,他们两兄弟,就没有那个待遇了。

  在家里就是干活的。

  有姐姐管着,他们倒是没有什么叛逆期,一个个都乖得很,说什么就做什么,虽然可能不是心甘情愿的。

  二哥那种尖子生,全年级第一,省级奥数比赛前三的牛人,都得被大姐指使,说东不敢往西。

  何况他们两个学渣。

  看着渺渺带着弟弟妹妹去家里弄食材去了,吴太太和蓝总裁有些欣慰,孩子都很懂事,对她们也孝顺。

  读书回家以后,都会抽时间和她们说话,帮着做做家务,还经常叮嘱不要劳累着。

  “小的都十一岁了,都懂事了,知道关心人。”蓝总裁说道。

  吴太太也点点头。

  还是吴烨和凌晨教育的好,虽然凌晨教育的严格了一些,吃饭,做事,说话,行为,道德凌晨都有要求,唯一不要求的就是成绩。

  吴烨什么都不要求,唯一的要求就是学习。

  反正两口子混合双打,把孩子教育的服服帖帖的,力求能培养出品学兼优的孩子,至于爱好,他们都不干涉。

  就像是老四喜欢拿玩具买给其他的同学,有些财迷,就像是老三,喜欢音乐,各自乐器,梦想是当个超级厉害的歌手。

  老二是最像吴烨的,喜欢锻炼,喜欢剑法,也喜欢看书和书法画画,喜欢的东西比较杂乱。

  老大,才是和凌晨一样,喜欢荒郊野外,喜欢那些狂野风景,梦想是当一个地理学家。

  孩子的梦想都很高大上,也很纯真。

  吴烨一直都是支持的态度,哪怕是渺渺房间里有很多动物粪便化石,乐乐的房间里一堆故事书,多多的房间里,全身各自乐器,老幺的房间里,全是各自纸币海报。

  他们喜欢什么都可以,吴烨不会说不行,也不会打击。

  吴烨和凌晨回来的时候,家里已经是一群老人家在了,两人还诧异了好一会儿,换了鞋,吴烨就发现厨房里,凌宇在教乐乐和多多做饭。

  渺渺和老幺在忙着招呼老人家们,他们两个做爸妈的,反而还不知道做什么。

  井井有条的渺渺,把老人家都哄的开开心心的,这个夸夸,那个聊聊,显得游刃有余的样子,老幺则是学着姐姐的模样,端茶倒水的。

  凌晨满意的笑了笑,她觉得自己是个有福气的人,也不后悔多生了两个孩子。

  家里孩子多,真的很轻松,除了刚开始的时候,小的时候带他们很累,长大了以后,就很省心了。

  就像是渺渺就能把弟弟妹妹照顾好,大不了就是乐乐帮忙也没问题,老幺有什么事情,就喜欢找姐姐问,也不需要她操心什么。

  “爸妈,你们回来了?”渺渺挽着爸爸的手,把他拉到沙发边:“爸,今天弟弟他们做饭,外公教他们呢,你和妈妈就休息一下。”

  吴烨忍不住笑。

  难得有这个待遇,虽然他们回家来以后,吴烨基本上不用洗碗,不用做家务,不需要倒垃圾,也不用自己拿拖鞋。

  有孩子还是很好的。

  关键是孩子嘴甜,知道哄爸妈开心,特别是拿生活费的时候,乐乐和渺渺都是住校,学校有点远,但是教育质量好。

  一个星期才回来一次,星期天就要去学校了,高中的时候,应该能回来附近读书,附近的学校好一些。

  “爸爸喝茶!”老幺把杯子递给他,然后又去给凌晨倒果汁:“妈妈喝果汁。”

  “老幺真乖!”吴烨夸了一句。

  看着两姐妹去厨房,吴烨和凌晨都笑的合不拢嘴。

  把孩子养大了还有这个好处,吴烨和凌晨是预想过的,只是没想到真的会实现,以前吴太太就说吴烨和凌晨以后的日子好过,当时吴烨还没有考虑这些。

  现在看来,吴太太确实有先见之明,家里有几个娃,真的很轻松,很多事情有人帮着做,他们不用事事亲为。

  “真好,这两闺女可太贴心了,小棉袄还是两件。”吴烨喝着茶,有些感慨万分。

  这茶就是好喝。

  “你也是,平时不要对孩子那么凶,你看,孩子看到你就和老鼠看到猫似的。”蓝总裁和凌晨说道。

  凌晨点点头。

  以后就会慢慢好起来的,现在的孩子还小,大一些,就知道了,妈妈只是严格一些,并不是什么不讲道理。

  现在这个年纪,还得有个人压制着,才好管理孩子。

  她还得做几年五指山才行。

  凌晨走到外公身边,看着发呆的外公,轻轻地抓着他的手,喊了一声外公。

  一脸皱纹的老爷子看了看,就像是看到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许久才问她:“我好想认得你。”

  凌晨微微叹气,擦了擦眼泪。

  脑子里,那个慈祥温柔的外公,就像是有些渐行渐远似的,让她有些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我是你外孙女,想起来没有?”凌晨问道。

  就好像是一瞬间,他又记起来一些东西,伸手摸了摸凌晨的脸,有些怜爱的笑起来。

  “晨晨,外公老啦,连你都忘啦!”老爷子有些哀伤,也有些自责,还有些恐惧,很多的情绪,都碰到了一起。

  从兜里拿出一个橘子,颤颤巍巍的递给她,然后轻声的说道:“对不起!”

  没忍住,凌晨哭出来了。

  一瞬间,就感觉心被堵住了,很窒息的感觉,眼泪完全控制不住。

  这个世界,最疼她的,第一个是凌宇,然后是外公,然后是爷爷奶奶,才是吴烨。

  每次看到老爷子这样,他就觉得难受的不行。

  “不哭啊!老了嘛!都是这样,乖啊!”老爷子揉了揉她的头发。

  凌晨更难受了。

  或许,每天早上,他又记不得自己还有个外孙女了,只记得自己的女儿,只记得老板,其他的都不记得了。

  “外公~”

  “嗯!”

  “外公!”

  “嗯,外公在的嘛!”

  厨房里。

  渺渺和幺幺停止了摘菜的动作,她们记忆里,很少见到妈妈哭的,刚才的一幕,让她们愣住了。

  原来妈妈也会有那么难过的时候!

  在她们的印象里,妈妈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一个很漂亮且很厉害的人,只有爸爸,才能让妈妈生气。

  “你妈妈小时候,她外公特别特别的疼她。”凌宇在旁边小声的说道。

  渺渺转头看了看他:“就像外公很疼我们一样?”

  凌宇点点头。

  “那我也会难受,外公以后会变成祖爷哪样吗?”幺幺看着他问。

  凌宇摇摇头。

  他不知道,有可能以后,自己也会老年痴呆呢?谁说的准呢。

  幺幺只当他不会,还点点头,表示轻松了不少。

  她没办法和妈妈一样,对妈妈的外公有那么多感情,但是她知道,自己的外公很疼自己,对自己特别的好。

  十岁的孩子,或许能想到很多,也有很多是想不到的。

  乐乐把菜炒好,然后递给外公尝了一下,凌宇点点头,举起一个大拇指。

  看了看妈妈那边,乐乐悄悄的叹气,爸爸和他说过,生老病死这个道理,能做的就是对亲人更好一些。

  看书多了,总是多看明白一些道理,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老了,他有时候,也会难受。

  只是这种难受,他没有说出来,自己默默的知道,他知道爸爸每次看到爷爷奶奶的白发,都会叹气。

  也知道妈妈看到外公外婆有些句偻的身影,也会抹眼泪,他看的比姐姐多,知道的也比姐姐多。

  其实很多时间,他都让着大姐,男孩子嘛,总要承担的多一些,这是爸爸告诉他的道理。

  “儿哥,你的手.....”

  “没事,别管这个,把菜递给我!”乐乐说道。

  老三只好把洗好的菜递给他。

  乐乐看了看手上的水泡,他悄悄的用袖子遮起来,让弟弟不要乱说话,给老人家们做顿饭吃,或许,比爸爸做的,能让他们开心一些。

  晚上的时候。

  饭桌前,吴太太给老爷子老太太他们夹菜:“重孙做的,可得多吃几口,还是刚学做菜呢,就和他爸学会下面条了。”

  “乐乐做的,可得多吃几口。”

  “祖奶奶,吃这个。”乐乐给她们夹软一些的菜。

  显然,他们吃了一顿开心的晚饭,确实和乐乐想的一样,他做的东西,和爸爸做的还是有区别的。

  人都走了,渺渺把洗脚水端过来,幺幺拿着毛巾走过来。

  吴烨正拿着药,给乐乐涂药。

  “儿子,懂事了。”吴烨拍了拍他的肩膀。

  乐乐笑着回答道:“我应该做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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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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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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