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华梅的眼泪再次落下,她红着眼圈朝谭氏这哭道:“娘,不是的,都不是的,是壮壮,我心里烦闷都是为了壮壮!”
“壮壮咋啦?这不好好的嘛?那么小的嘴巴,那么大的肉丸子,一口一个的!”谭氏说。
杨华梅再次摇头:“娘,你不懂,不懂啊!”
谭氏更急了,“我不懂,那你倒是快说呀!”
杨华梅哽咽着说:“娘,壮壮,我的宝贝壮壮,这孩子天聋啊!”
“啥?真的是聋子?”谭氏的面色也大变了。
杨华梅抽泣着,突然,她愕然的望着谭氏,暂且止住了哭泣,“娘,你,你这话啥意思?”
“难不成……难不成你早就察觉了这事儿?”
谭氏被问得目光闪躲,有点慌张。
她扭过头去不敢正面看杨华梅,但嘴里的话却很老实:“不止是我,你四嫂她们也是这么猜的,但没人敢跟你这提,怕你生气,说我们诅咒你家大孙子……”
“啊?”杨华梅直愣愣看着谭氏,傻眼了。
谭氏接着说:“好早之前,你和红梅闹得哭哭啼啼不可开交那阵子,我们就察觉到这孩子好像有点不对劲,一般的孩子,早吓哭了……”
“还有后面很多回……”
“好了好了,你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再听了!”杨华梅突然用力摇头,打断谭氏的话。
谭氏吓得立马闭嘴不敢多说半句。
杨华梅将手里的碗放到一旁的桌上,抬起袖子胡乱抹着脸上的泪水。
谭氏站在一旁手足无措,一低头,看到失去了喂食的壮壮竟然努力踮起脚,用手去抓桌上的碗……
谭氏哎呀了一声,赶紧将那碗往桌子中间推了推,以免被那孩子打翻了。
结果,壮壮抓了个空,扭头看向谭氏,突然哇的一声哭了。
杨华梅听到大孙子哭了,赶紧垂下眼并睁开眼来看。
这时,谭氏立马说了:“他想抓桌上的碗,我没让他抓,这样吧,我来喂。”
谭氏拿起面碗,拿起勺子,接着喂那壮壮。
没想到那壮壮还真的不哭了,张口来接。
谭氏喂一口,这壮壮就吃一口,一来一回,让谭氏喂得还蛮有成就感的。
“嘿,这小子吃起东西来利索,有些像小黑小时候那会子。”谭氏说。
当年,对于两個亲外孙大白和小黑,谭氏也是真的掏心窝子的喜欢,每回杨华梅带着俩孩子回娘家串门,谭氏这个有洁癖的老太太都要把俩孩子接过来抱。
至于给孩子们喂食这些事,以及孩子们把吃食洒落在老太太的身上,甚至在老太太身上撒尿,都有过的。
但那会子谭氏是一点儿都不嫌弃这俩娃,因为这俩娃是她老闺女梅儿拿命换来的双胞胎儿子!
但后面就渐渐的变了,因为那俩孩子实在是越长越歪,就像那狗似的。
最讨喜的是三个月以内的小狗崽子,胖乎乎毛绒绒的,憨头憨脑,拎起来的时候四肢粗粗短短,一个小肚子又鼓又圆,眼睛像两颗小小的黑玻璃珠,看着就想撸。
等到再大一些,就不好看了,至少不萌,不讨喜。
而在谭氏看来,人类的幼崽也是如此。
长大了不仅不萌不可爱,而且还有了一肚子的坏心眼,贪得无厌,得寸进尺,无休无止……
所以到了壮壮这里,因为有了大白的先例,谭氏对壮壮提不起太大的兴趣来。
不过这会子喂着喂着,突然就有找到了一点儿手感,脸上也有了几分投食成功的成就感笑容。
“这小子吃东西不错,不挑,好养活呢!”谭氏又夸了一句。
杨华梅原本正在悲伤抹泪,听到谭氏这些话,她定定看着壮壮。
看到大孙子的脸撑成了一只大包子,小嘴巴还在一缩一缩的,有两根面条挂在嘴唇外面,这吸溜吸溜的样子,还别说,都能让谭氏感觉很可爱,那么对于杨华梅来说,那无疑是世上最好看的画面。
虽然美中不足的是这孩子天生的聋哑,但不管咋样,这孩子手脚健全,脑瓜也不笨拙,将来肯定也有他一口饭吃。
思及此,杨华梅低落的心情稍稍好了一点点,她抬起刚刚用来给自己擦了眼泪的袖子口又去给壮壮擦嘴。
眼底都是爱怜,“慢些吃,别噎着,锅里还有呢!”
壮壮仰起头,对杨华梅咯咯一笑。
这一笑,把杨华梅的心彻底萌化了。
“娘你看啊,就算我家壮壮听不到,也说不了话,可这孩子聪明,晓得谁对他好。”
听到杨华梅这番话,谭氏心里只想说,你这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且不说才这么一丁点儿小,压根看不出将来是聪明还是愚笨。
就算聪明,对于一个聋哑人来说,因为不能接受到声音,本身就比正常人反应要呆板许多许多。
因为聋,所以听不到声音,自然也就没法学习说话。
长了一张嘴巴,只能用来吃饭,却不能说话。
有啥事儿,他怎么跟人沟通?光靠打手势吗?
那也太扯淡了!
但这当口,谭氏知道不能说那些,说了那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还是往老闺女的心窝窝里扎刀子。
“嗯,这孩子不错,不孬不残的,好好养,养大了自然有用处。”谭氏顺着杨华梅的话往后说。
瞧见杨华梅的状态比先前好很多,谭氏试探着又跟她这打听这趟回村子来的原因,以及打算住多久。毣趣閱
心情好转了一些的杨华梅也不想对自己老娘隐瞒,她把吃饱喝足已经开始打瞌睡的大孙子抱在腿上坐着歇着消消食,手里抓了一把蒲扇给孩子摇着扇子,同时也跟谭氏说起了这趟回来的打算。
“先前当着三嫂四嫂的面我不想说,其实这趟,我是打算带着壮壮回村来过的,懒得在镇上铺子里过了。”
“为啥呀?”谭氏惊问,“铺子里吃的好喝的好,人多热闹,那么多人一块儿带孩子,你也不用那么累,为啥非得回村来?还拖着个娃,你这下岂不又要受累了?”
亲娘就是亲娘,不管啥时候,不管啥样的场合,放在心里第一位的,始终是闺女的身体,闺女累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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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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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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