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后,午时,二刻,蒜山渡口。
艳阳高照,树上的知了在欢快地歌唱着,渡口这里,各种各样的吆喝声响成了一片,刘裕还是那天的打扮,唯一不同的就是换了一双崭新的草鞋。
刘裕的声音,夹杂在一堆人的叫卖声中,有气无力:“卖草鞋,上好的草鞋,穿了不磨脚,不起泡,三钱一个!”
又是一船靠了岸,刘裕的两眼一放光,叫的声音抬高了一些,但船上下来的二十多个客商与流民,却是匆匆而去。
偶尔逗留的几个,也只是在那些果脯和小鱼干的摊子上逗留片刻,补充些干粮就走了,从早晨到现在,刘裕居然只卖掉了两双草鞋,也难怪他泄气如斯。
最后一个客商打扮的人,在徐羡之的摊前流连了一阵,把每种果脯都吃了一两个,却是没有任何解囊付钱的打算。
在徐羡之愤怒的注视之下,这个人厚着脸皮摇了摇头,说了句:“不好吃。”就扬长而去。
徐羡之恨恨地用蒲扇在果脯之上扇了几下,往地上啐了一口:“什么人啊,买不起就不要吃,个个都跟这人一样,我这生意也不用做了。”毣趣閱
刘裕没好气地说道:“好歹你这摊子还有人来光顾,我这里喊破了嗓子也不来人。”
徐羡之微微一笑,拿起了几片果脯,走了过来,递给刘裕,说道:“来,刘大哥,先吃我两片果脯,消消气。”
刘裕也是来者不拒,扔了一块桃脯进了嘴里,心情才好了点,长叹一声,看着身边的那一大串草鞋,说道:“这究竟是怎么了,是我家的草鞋不好吗?我自己也穿了一双,挺舒服的啊。”
他说着,站起身,看着自己脚上套着的新草鞋,来回走了几步。
徐羡之笑道:“刘大哥,这些刚下船的,不是北方伧子,就是客商,他们出门在外,早就备好了这些行脚的鞋子和换洗衣服,除非是实在走破了鞋子又没后备,也不会在你这里买啊。”
“这种渡口边的摊子,卖点吃的喝的,尤其是干粮茶水,会生意很好,你卖草鞋,不是地方啊。”
刘裕睁大了眼睛:“还有这个说法?那我该去哪里卖草鞋?”
徐羡之正色道:“听说那些北方伧子们今天在平虏村那里搞了个临时集市,置办各种生活用品,农具服饰。刘大哥,你最好去那里,今天还来得及。”
刘裕正要开口,只听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一边传了过来:“可找到你了,刘大哥,你的草鞋,兄弟我全包啦!”
刘裕的脸色一变,跟着徐羡之一起,循声看去,却只见一个八尺身高的大汉,黑面剑髯,正站在十步之外,笑眯眯地看着自己,可不正是昨天在此地见过的檀凭之?
只是跟前日里那一身破衣烂衫,活象乞丐的模样相比,今天的檀凭之,换了一套崭新的天青色布衣,头发也好好地梳理了一通,包上了白色的布巾,看起来跟普通的汉人百姓,一无二致,甚至可以说神清气爽,昂扬挺拔了。
只是他的腰间仍然系着麻绳,而头上裹着白布,表明他仍然是在服丧之中。
刘裕心中暗道,果然是人靠衣装,檀凭之本就是壮如熊罴,但昨天那落魄的样子,看不出有太强壮,今天这一身打扮,端地是条英雄好汉。
刘裕站起了身,对着檀凭之说道:“原来是檀兄弟,今天你们不是去刁家的地里分田租种吗,怎么有空来渡口?”
说到这里,他的眉头微皱,指着檀凭之的衣服,说道:“这一身衣服,是刁家发的吗?我记得那天后来我跟你们说过咱们京口的规矩吧。”
檀凭之笑着摇了摇头:“不,要是拿了他刁家的衣服,那我们岂不是成了刁家的僮仆佃户了,这个道理,我是懂的。是有别的好心人,活神仙给我们的捐助,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来找刘大哥你呢。京口的规矩我懂,现在就可以背给你听。”
“这第一,得忠君报国,国有难,必从军,第二,不得在京口动用刀兵,你看,我以前的家伙全收起来了,第三,凡事以和为贵,遇到纠纷找大哥调解,调解不了,拳头解决,能动手绝不吵吵,打完之后,愿打服输,不得记仇。这第四,自力更生,有困难互助。寄奴哥,我记得不错吧。”
刘裕哈哈一笑,拍了拍檀凭之的肩膀:“檀兄弟还真是好记性,咱京口的规矩不多,按这行事,不会吃亏的。不过,我还真的是恭喜檀兄弟你了,能碰到这样的好心人哪。”说到这里,刘裕的心里有些小小的失望。
其实他本来想今天卖了草鞋之后去找这檀凭之和魏咏之的,跟他们商量一下自己从军后,家里的土地借他们耕种之事。另一个,他有意拉上檀凭之和魏咏之一起投军,这两人武艺高强,又是从北方一路杀到这里,手上还有过胡虏的性命,是难得的好帮手,甚至可能自己带上他们从军之后,直接就能当上军官呢。
但看他们现在的这身打扮,只怕是有贵人相助,恐怕是有别的什么京口大户,甚至是那天遇到的那两个世家高人,想要把这样的北方壮士收为已用吧,而这借田耕种之事,自然是无从谈起了。
檀凭之哈哈一笑,上前拾起了刘裕身边的那一大串草鞋,数了两遍,点了点头:“嗯,不错,一共有五十二双草鞋,刘大哥,三钱一个是吧,这些我们全要了。”
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囊,解开后,从里面抓了三把大钱,数了数,足有一百五十六个,直接就给了刘裕。
刘裕微微一笑,收下了钱袋子,说道:“看起来,檀兄弟从北方南下,也是有些积蓄的啊。祝你们在京口以后能安居乐业,一切顺利。以后,说不定我家,还需要你檀兄弟多多关照呢。”
檀凭之笑着摆了摆手,看着刘裕,说道:“刘大哥说笑了啊,你寄奴哥的大名和豪侠之风,全京口都知道,连我家小侄子这些天都天天围着那些说书的听你的英雄事迹呢,不过,今天我是特地来找刘大哥你的,刚才去了你家,结果你兄弟说你来渡口卖草鞋了,我这才一路赶来,就是邀请刘大哥你去参加我们的社戏。”
刘裕睁大了眼睛,奇道:“社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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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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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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